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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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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点东西,也引得全系男生倾巢出动,美女果然不同反响。搬完家后,凌晨从超市买回两箱啤酒作为慰劳,陪他们喝起来。

      晚上熄灯后我早早上床,阿恒的电话如期而至。我们讲了一个多小时,凌晨还是挑烛夜战。

      你就不能早点吹了蜡烛睡觉吗?

      抱歉,这次的兼职催得很紧。她把蜡烛的火苗捻小一点。

      你就不能闲一下吗?我懒懒地说,我知道你不缺钱花,这么拼命又是何必。凌晨没有回答,拿起桌上的一只海螺,凑到耳边,仔细倾听。

      我翻过身去睡觉,迷迷糊糊中,那支蜡烛似乎一直亮到天明。

      新生在军训。除了七楼,整栋宿舍一片寂静。

      凌晨坐在镜前梳头。她穿了一件水蓝色的真丝长裙,头上是与之相配的水蓝色发卡。真是不懂,只是去交稿,她何必这么大动干戈。

      我们两人几乎同时下楼。阿恒在楼下等我,黑T恤,白裤,球鞋,与旁边那个白衬衣,黑西裤,打领带的男人仿佛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

      凌晨笑盈盈地把文件袋递过去,那编辑看都不看就放进了公文包。

      不检查一下?凌晨说的是问句,用的却是降调。

      你做的事情我会不放心吗?编辑显然学凌晨的腔调,走吧,找个个地方坐坐,我请客。

      阿恒拉着我的手,直走到看不见他们的地方,突然说道,她这人就是这样,彬彬有礼得过了头,反而显得做作了。

      原来你刚才一直在注意她,我喃喃说道,我和她同时存在和时候,你看的总是她。

      阿恒停下来,望着我说道,荧儿你不要误会了,我现在的女朋友是你。

      那你爱的人是不是只有我呢?阿恒沉默。我冷笑,你们都忘不了她,因为你们都得不到她。

      一夜风雨交加。凌晨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寝室,然后便像没事人一样收拾课本去上课。

      和她接触多了的男人几乎无一例外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看来这次的编辑也成了牺牲者。

      午休的时候我轻描淡写地问她昨夜的事情。她毫不在意地说,到编辑家改稿,雨太大,就住下了。

      哦,那他的自制力还真不错。没追你?

      追了啊,我没答应。凌晨打了个哈欠,我的眼光不错,魔羯座男人的安全度最高。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什么事也没发生。

      难道你希望有事发生?

      No!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除了工作。

      你不觉得他是很好的人选吗?风度优雅,又与你志同道合。我记得阿恒提过,凌晨与他分手时,曾是说过她最喜欢的男人类型。

      没错,风度优雅,志同道合。可惜我要找的是男朋友,不是花瓶或合伙人。

      编辑坚持每天给凌晨打一个电话。凌晨早已向他说清,他却仍旧没有退却的意思,充分显示出土象男人的韧性。

      下午他的电话又至。凌晨正陪他聊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我的呼机响了,上面显示阿恒寝室的号码。懒得去打公话,索性去研究生楼找他。

      阿恒班上的几个人正在商量聚餐的事情。研二上学期的课程结束后他们就要各奔东西实习找工作了。幸好阿恒答应过我,实习就留在学校帮导师做科研。

      我在阿恒身边坐下来。他们的话题我插不进,只好百无聊赖地一件件摆弄桌上的东西。

      可恨的是这张桌子上空空荡荡,除了书就只有一只海螺。我觉得眼熟,凌晨桌上那只和它很相似,只是小一些。这是谁的桌子?我问阿恒。几个人惊讶地回过头来,严珑啊,你不会不知道吧?这海螺是他家乡的特产呢。

      爱在微痛的季节(2)

      严珑的管院的风云人物。原本是学机械的,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型国企做了四年生产主管,终不合心意。于是辞职,换了个专业考上了管理系的研究生。在我们看来,他总比阿恒他们直接升上来的研究生多了几分成熟和沧桑。

      为什么凌晨会有和这一样的海螺?难道……

      因为是我送他的。我一惊,严珑平静地站在门口,凌晨是我的女朋友。

      阿恒抽出一支烟点燃,默默吸了一口。有人叫了起来,什么时候开始的啊?保密工作做的真好。

      很早就开始了。你们大概没有注意到,我桌上的海螺原本是一对,从那时候起变成了一只。

      阿恒喷出一口烟,深深地看了严珑一眼。严珑迎上他的目光,是的,是在她和你分手之前。对不起阿恒,我挖了你的墙角。

      二.梅时 我一直都只是个旁观者。冷眼看着阿恒追逐凌晨,荧儿又追逐阿恒。他们的世界隔得如此遥远,以致于这注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游戏。我是什么时候卷入这场游戏的?等我蓦然惊觉,早已无法自拔。

      我和凌晨的恋情很快传开了,如她历次的绯闻一样。其间还夹杂着一些故作神秘的小道消息。更有不少好事者来探听口风。各方面信息综合起来,似乎没有多少看好我们。

      我已经在一年中修满了一年半的学分,再过两个月就要回到老家的一家知名外企去工作,并且不再回来。我讨厌这座城市,可它偏偏是凌晨的老家。虽然我认为她不会在乎漂泊,但我也断定她不会不顾一切跟我走。

      凌晨还有一年才毕业,一年的时间足以令物是人非。现实是如此残酷,感情是如此脆弱。

      我和她,显然都不属于等待。

      偶尔我们也会在校园里散步。我轻扣她的腰,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在夕阳下缓缓而行,幸福得有如幻影。

      我们班的聚会提前举行,原本定在期末,但我呆不到期末。

      凌晨没有参加,她到出版社写授权书去了。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事,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菜几乎没有动。空啤酒瓶却以极快的速度累积起来了。推杯换盏之间,有人冲我喊道,哥们,苟富贵,无相忘啊!以后再聚,我们还要一睹凌校花的风采呢!

      我哑着嗓子说道,你们以为她会跟我走么?

      难道不是么?只要你开口,她还会说个不字?

      我拿什么要她跟我走?我灌下不知第几杯啤酒。我将来都还不知道在哪里。你们以为天涯海角就一句话那么简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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