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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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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宝山提出:“走前,想到天池玩两天。”这时吴子明对白宝山有了警觉,他向弟弟表示:他要是一个月不回来,可能就不在人世了。并留了后手——把白宝山、谢宗芬的家庭地址写下来,交给他父亲。

      8月25日,白宝山、吴子明、谢宗芬早上6点悄悄起身上路。事先,白宝山带好一把锤子,买了一小瓶二锅头,把酒倒掉,装上汽油。第二天三人来到天池风景区。

      三人在湖边转了一会儿,没有坐游船,谢宗芬就闹着要看雪山。吴子明兴致很好,爬山的主意又是谢宗芬提出来的,他首先表示赞同。白宝山却不动声色,阴沉着脸跟在他们后边。向上爬了近两个小时,三人经过大锅底坑,再向上攀登,爬到马牙山的半山腰上。白宝山说:“太累了,大伙歇一会吧。”说着他先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吴子明也坐下,喝了点水,观赏着周围的风景。

      这时白宝山突然站起来,悄悄拿出一把铁锤子,趁吴子明不备,照着吴子明的后脑恶狠狠地砸了下去。吴子明吓坏了,他惊叫着连滚带爬朝山下奔去。白宝山在身后紧追。无奈吴子明不择道路地拼命奔跑,眼看就追不上了。白宝山不得已掏出枪来,边追边开枪射击。吴子明栽倒下去,他栽倒的地方恰在大锅底坑山洼处的草丛里。那地方在谢宗芬待的山坡上已经看不到了。白宝山仍怕吴子明不死,又用铁锤朝吴子明的头部猛砸一阵,直到把颅骨打得塌陷下去才停手。

      大约四到五分钟,白宝山拿着吴子明的军用挎包、匕首和他杀害吴子明的铁锤,到山上拿出了装汽油的小酒瓶。随后白宝山返回到吴子明尸体旁,把吴子明的身份证翻出来,把手表撸下来,然后把汽油倒在吴子明的脸和上半身上,用打火机点着了。白宝山直到看着吴子明的脸碳化了,牙齿露出,这才离开。他把吴子明的身份证等物埋在另一个地方。

      一切都处理完后,白宝山挟着吓瘫了的谢宗芬沿另一条路下山。

      回到乌鲁木齐,他们用谢宗芬的身份证在一家铁路旅店住下。白宝山带谢宗芬先到火车站,花高价买好了第二天去北京的卧铺票。

      第二天早晨,两人先去新疆大学挖出埋在那里的130万元钱,随后又到埋枪的地方,把枪的部件拆散,分别埋在一处放废料和保温砖的狭窄的夹道内。

      上午11点左右,白宝山带着谢宗芬携巨款返回他们租住的铁路旅馆510房间。白宝山拿出事先买好的两件军用马甲,他让谢宗芬把马甲拆开,把钱一捆捆缝进马甲里,然后每人一件穿在身上。时间已经差不多了,白宝山把短枪里的子弹压满,余下的子弹裹在身上。因为前一天买票时白宝山已经观察过,火车站气氛虽然紧张,对过往旅客仍然是只查行李不查人。只要他和谢宗芬神态从容,不露出破绽,混过检查关应该是没问题的。

      两人提上行李,穿着装满钞票的马甲,打出租车来到火车站。这正是剪票的高峰期,两人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行李是没毛病的,顺利通过了检验线,然后,两人剪票上车。列车启动,白宝山仍没放松警惕,直到火车开过哈密,驶出了新疆,白宝山才真正放下心来。

      8月31日,白宝山、谢宗芬回到北京模式口的母亲家。白宝山向母亲要了一个带锁的抽屉,把钱和枪都锁进了抽屉里。他从这笔钱里先后拿出8%(11万)交给谢宗芬,并让谢宗芬回四川老家避风。

      谢宗芬走后,白宝山立即后悔了。毕竟这个女人知道的东西太多了,稍有闪失就会把他牵扯进去。他决定,等谢宗芬回来,他决不能手软,一定要把她杀掉。

      9月2日,白宝山送走谢宗芬,然后出去钓了一天鱼。转天,到北辛安收拾了一天房子。想到母亲这一辈子不容易,白宝山悄悄塞给母亲一万块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知儿莫如母,老人把这笔钱原封不动地装在一只粉色的袜子里。白宝山被捕,公安局的人来搜查的时候,老人又原封不动地把它交给了警察。

      京新联手(1)

      边疆宾馆发生了特大持枪抢劫案的消息震惊了各级公安机关,警方迅速赶赴现场。

      中午2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侦查会议,认为“8·19案”与石河子两案在时间顺序上有连贯性和因果联系;“8·19案”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石河子两案反映的作案分子也是两个人;使用的武器一致,石河子两案是用一支长枪抢劫了一支短枪,“8·19案”一长一短两支枪都出现了。同时对现场弹壳的技术鉴定结果表明与石河子案发现场的弹壳的所有技术特征完全一致,“8·19案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石河子两案使用的枪支为同一支步枪。他们当即做出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抢劫杀人案与石河子两案并案侦查的决定。

      8月21日上午案情有了进展。石河子警方在对“8·19案”发现场所提取的包枪袋的调查中发现重要线索。据147团场的鞋匠刘兵介绍,大约在5~6月间的一天下午6点左右,有两个男人骑一辆摩托车来缝制袋子。此二人的情况与警方所掌握的案犯材料极其吻合,但也有两点缺憾:第一、刘兵原是147团场职工,认识吴子明全家,惟独不认识吴子明。第二、刘兵智力上有些问题。他十分肯定地说:“讲本地话的是大个子;那个小个子说话好听,是河北、东北那边的人。”这与警方掌握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刘兵与犯罪嫌疑人接触的时间最长,他提供的线索应有较高的可信度,这曾给警方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但无论如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在147团场附近,这一结论是清晰的。1997年8月22日,石河子市公安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指示,调整侦查力量,把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147团场。

      新疆案件与北京的“3·31系列袭军袭警案”,无论在袭击对象、作案方式上都有很大不同,与北京“12·16案”虽同属在市场上持枪杀人抢劫,但也有很大差别。作案地点横跨3000公里,而且,北京“12·16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81-1式自动步枪,当时新疆在给公安部的电报中认定是五六式自动步枪。尽管如此,公安部五局出于对首都治安的考虑,也出于对案情的敏感,仍然提出了串并案的要求。两地案件串并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对枪种的确定。

      经过技术部门详细的比对和枪弹专家准确的鉴定,得出结论,枪种不是五六式自动步枪,是81-1式自动步枪。根据这一物证,完全可以将发生在新疆、北京和河北徐水三地的案件串联起来。

      不久,一条重要线索进入了警方视线。

      武警六支队支队长廉常保反映了一个情况:六支队有个复员的武警战士说,今年7月,有个他看押过的犯人找他要过子弹。这人是个已释放的北京调犯,要子弹回去打野猪,战士没给他。

      办案人员立刻感到,对上了——北京调犯,已释放,又返回新疆,要子弹打野猪?北京哪儿来的野猪?办案人员马上派人对此事进行了核查。9月4日,侦查员找到反映情况的退役武警刘保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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