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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大地(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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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根基。

    城市那种以砖石钢铁混凝土而砌成的非自然的暴力形式已与市民本身的心性结为一体。市民的心性如城市的景貌一般,表现了倨傲、实用、冷漠、隔绝。在砖石钢铁的牢狱里,人变成了漠然的囚徒,失去了与大地的联系,人的心灵就像空中阁楼里的花一样苍白而萎缩下去。具有文明末日气象的钢铁动物城市,否定了它根植其上的大地,就像城市一样,人的历史命运和存在已被连根拔起。这种被连根拔起的命运难道还不令人恐惧吗?连想一下这种命运难道不足以令人颤栗吗?具有城市意象的“金屋”难道不是因此而令人恐怖吗?作为城市意象之象征的金屋在扁担杨这乡野之地所显示的就是这种已被“连根拔起”的恐怖的异象:

    入冬以来,在寒风中矗立着的楼房更少了像挂有玉米棒、红辣椒串儿那样的小瓦屋才有的村趣,显示了钢筋水泥的骨架所特有的冰冷和严峻。一个巨大而坚硬的固体,一个野蛮地堆立着沉重的黄色的固体,一个播撒着神秘和恐怖的固体,碎了扁担杨村的和睦、温馨的田园诗意……

    这座金屋之所以会成为罪孽深重的阴宅,就因为它所表现的对大地的鄙睨、拒斥,它的冰冷与隔绝,它拒绝成为大地怀抱里的风景,而处于被连根拔起的状态。

    从问题的另一面看,这座金屋的邪气还来自于这所阴宅里供奉着一个在某种意义上是“外来的神”。这位被金屋的主人杨如意供奉的神就是金钱。金钱这位新神的邪气比旧日的财神爷可更神通广大。财神爷也只是自足地守护着“万仓”粮食和肚皮。而金钱这个新神,却可以便利地畅通无阻地购买一切东西,占有一切东西。而所有能被金钱购买的都变成了“东西”。金钱可以购买东西,但也能够购买权力、法律、女人、眼泪和微笑。这一切在金钱面前都变成了“东西”,变成了“不是东西”的东西。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中说:

    金子?贵重的、闪光的、黄澄澄的金子?

    不,是神哟!

    我不是徒然地向它祈祷。

    它足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

    邪恶变成良善,衰老变成年少,

    怯懦变成英勇,卑贱变成崇高。

    金钱这个“看得见的神”,使一切神性存在变成乌有,使所有价值变成多余的垃圾,使所谓的人格变成“不是东西的东西”。金钱只为欲望服务,金钱是欲望与对象之间的皮条匠。所以杨如意不是徒劳地奉拜这位看见的神,他借助于金钱的神通,买通了仓库主任,买到了某某部的招牌,买到了县长这个朋友,甚至给他的父亲买来发丧送葬的一群“孝子”,金钱这个皮条匠还不断给他拉来如痴如醉的女人,给他买到眼泪与柔情,甚至给他买到“结婚证书”这种法律凭证。这种无限膨胀的“商品意识”,使一切存在物都变成了不是东西的东西,但却使这个昔日被人鄙视的狗儿变成了人上之人。

    古老的传统固然已令人失望,然而新的生活的根基也并不稳固。就像杨如意财运亨通的道路都是用金钱铺垫下来的一样,他的金屋也是用金钱铺成的。当大地女神的塑像和维纳斯女神像被他作为纯粹的商品购置于金屋里来,这些女神却己成了金钱这个娼妓的奴仆。然而,一种新的人类生活能围绕着金钱这位人尽可夫的娼妓而建立起来吗?这座渎神辱圣的巴别之塔能建立起来吗?不。在这种生活里,“连眼泪也是假的!”在这个世界里,只徒然地只有“变乱”而已。

    古老的生活传统和新的生活方式都不再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道德的基础。而没有这个道德的基础,新的生活秩序新的世界就不能够建立起来。

    人类能凭借什么建立这个道德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他的世界,人类仅凭借自己的意志,自己的荣耀,“为能扬我们的名”,就能顺利地最终建立起通天塔吗?

    在《金屋》中,我们看到了众生为追逐个人的幸福与荣耀而经历着普遍的堕落。那些得到了公认的幸福与荣耀的人,不是由于人格的成就,而恰恰是因为其道德的沦丧。而人对此堕落没有意识,没有呻吟与叹息,没有忏悔与赎罪,那么这堕落就只是有恶无罪,或有罪无罚。只要没有意识到自身的罪薄,没有来自于内心的自律的惩罚,道德上的拯救就毫无希望。只要人们没有用心灵的眼泪去洗净自己的罪恶,那么就没有真正的赎罪,因而没有拯救。这个种族就还没有找到自己安身立命的道德基础。

    李佩甫有意无意地接触到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或者说,《金屋》对罪的问题有了一个描述性的指向。小说的主要人物都是些恶贯满盈的家伙。金钱化身的杨如意的全部行径就是欺诈、行贿、玩女人;权力化身的杨书印贪赃、奸污,而其一生的惯伎就是以权术杀人不见血。他们享受着权力的荣耀,享受着金钱和女人的幸福。他们的“幸福”生活的基础就奠定在恶行与不义上。正因为他们有此恶迹劣行,他们才得到了金钱、权力和女人。难怪林娃兄弟也不满足于小不义而犯大罪。小不义(往鸡身上打水)有小财,而大不义才有发大财的可能。他兄弟俩看到了这一点,就径直去犯罪。腰里揣了刀子去赌钱,最后“下帖”敲诈。而麦玲子和来来是渴望着堕落渴望着犯罪,然而却没有犯罪的勇气。麦玲子渴望被人强奸,来来更渴望着强奸麦玲子或去拦路强奸。然而来来同麦玲子一样,没有犯罪的勇气。没有犯罪,或没有犯罪的勇气就意味着得不到幸福与快乐。来来因为无力犯罪而成了一个性变态者,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彻底垮了,成了一个地道的废物。麦玲子这个弱女子经受着罪恶与幸福的诱惑。她知道,只要她最终无力犯罪,她就没有可能得到世上的幸福。她点了自家的麦秸垛,这一纵火行为终于向她自己证明她是有能力有勇气去犯罪的,还是敢于犯罪的。她以犯罪行为“拯救”了自己的毁灭。她的失踪因此不可能是自杀,而是投身于大千世界中去寻找她的“幸福”了。

    只要人的罪孽并不只局限于某一些个别的不道德行为,而是与人类生存的性质深切相关,那么罪的意识就包容着一切了。而这个种族最为缺乏的不是罪恶而是对于罪的意识。罪不是恶人的特殊的不义行为,而是人在本质上所秉有的“原罪”。人都是有罪的。在小说中作为传统美德之化身的瘸爷竟出人意料地是一个被阉割的人,由于年轻时糟踏女人而遭此奇耻。传统的美德一直带着这个深重的罪恶的阴影。在作家看来,孩子是完全无辜的么?不,一群孩子在看到别的孩子掉进河水要淹死的时候,只有这个孩子的小姐姐伸手去救他而一同淹没了,就在这个时候,这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还能从容不迫地一个一个捡起自己的豆芽并在水里慢慢地洗干净,然后才想起去告诉“她”的妈妈。碰上别的人都不提此事,单要告诉“她”妈妈。这未免太极端太残酷了。这究竟是天真无邪呢还是自利的“原罪”呢?然而善恶意识与罪的意识的区别就在这里。

    善恶的判断来自于公众。而罪的意识则来自于神性存在的审判。善恶的判断并不奠定法的根基,只有罪的意识才与法本质相关。人如果没有罪的意识,既没有某种高于生存理由的神性存在的审判,那么法律就不仅不能惩罚他,也更不能拯救他。在“金屋”中,公安局一再地出现,然而不论是林娃兄弟还是杨如意,还是纵火的麦玲子,在法律的面前,他们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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