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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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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遗言。全国上下一片哀恸,北京民众自发地聚在了一起,哭着目送孙先生的灵柩下葬。林语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他还看见宋庆龄身穿孝服,一脸坚毅地跟在灵车的后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连死人都不放过,在报纸上大放厥词,说什么孙先生“蹂躏人民自由十倍于军阀”等等。林语堂“啪”地一拍桌子,一连写了《论性急为中国人所恶》、《一点浩然气》等文,他要为孙先生讨回道义,让亡者入土为安。

      进而,他和钱玄同、刘半农一起,展开了一场批判复古逆流的大讨论。林语堂语不惊人死不休,说“今日中国人为败类也”,只有“欧化”才是救国的惟一捷径。钱玄同是新文化运动的老前辈了,“骂”起人来显然技高一筹,干脆说要做“卖国贼”,卖给“遗老遗少”。

      现代评论派看不惯《语丝》叛逆的做派,说他们是一群学匪。林语堂作为《语丝》的“骂人”新秀,干脆写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扬扬自得:“依中国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来说话不可。”

      1928年,林语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为文风犀利劲捷,有人评价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学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

      林语堂一家三口住在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院子里,种了一棵石榴树,还有一个很大的金鱼缸。当然,照料金鱼是翠凤的工作,林语堂只是负责闲下来的时候观赏罢了。凤如很乖巧,语堂喜欢逗她玩,给她洗澡。看着凤如蹬着小胳膊小腿在水盆里嬉戏,他很满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语堂就去参加《语丝》在中山公园来今雨轩的聚会。来今雨轩是北京著名的茶楼,化自杜甫的名句“旧雨来今雨不来”,取“故交新知欢聚一堂”之意。

      《语丝》初办时,销量并不好。可激进开放的观念、自由的风格在当时也找不出第二家,《语丝》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响了名头,每出一期,总被学生抢购一空。

      在浓密的松荫下,《语丝》的干将们,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孙伏园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壶茶,坐在了一起。他们磕着瓜子,随意地聊着,话题变化很快。国家时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艺术、女子心理也屡有涉及,有时候甚至也会串到节育理论上。有人来得匆忙,肚子饿,就叫上一碗面,或是包子,但东西还没下咽,就急着发言,说到一半停下来,嚼几口,接着又说。

      林语堂刚加入《语丝》不久,是后生晚辈,聚会时,他说话少听得多,虔诚地看着文学前辈们,一点也不像杂志上“漫骂主义”的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话不多。他声音低缓,和他的文风很像,走的是平和冲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动地争执,他也不会提高嗓音,依然慢条斯理。林语堂在一旁,干着急。

      鲁迅可不同于弟弟周作人,要活跃得多。他反应很快,诙谐百出,是聚会的中心。每当讲到敌人的丑态,或是新发明一个讽刺的妙语,他会得意地大笑,爽朗极了。鲁迅永远一件玄色长衫,不修边幅,中等身材,两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说,如《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犀利得很,往往一个字,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

      鲁迅讲一口带着绍兴方言的兰青官话,听起来很费劲,但无论是评论历史,或是分析社会,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别的地方很难听到这种高论,所以林语堂听得格外认真。

      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俩闹得很僵,同时在场的机会很少。林语堂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从来不乱打听。

      黑框眼镜是钱玄同的标志。他笑嘻嘻的,是个可爱的人物,常常涨红了脸,大喝一声:“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坑里去。”要是说到“孽种”和“文妓”,那是在骂旧派文人。有人告诉他,俄国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伟大,他深信不疑,每次发言,一定会举出此例来证明西方文明优于中国文化。他还有一个很有名的笑话:改信天主教后,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他们的菩萨灵,我们的菩萨不灵嘛!”钱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见着其中任何一样,跑得比谁都快。

      刘半农早前是“鸳鸯蝴蝶派”,写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红大江南北。因为没有学历,被系里的陈源说“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气之下,远走欧洲,考了一个法国博士回来,接着当他的教授。后来,他穿着中国蓝绵袍子去女校上课,学生们很失望,说,原本以为是个风雅的文人,怎么知道是个土老头?他听说了,又写了一首词:

      教我如何不想他,

      请来共饮一杯茶。

      原来如此一老叟,

      在《语丝》的日子(4)

      教我如何再想他?

      郁达夫一来,聚会就达到了高潮。

      郁达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沦》的大胆描写声名鹊起。他放着发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窑子,都来者不拒。林语堂不太赞同这种生活态度,但却喜欢和郁达夫亲近,说他是真名士自风流。

      烫上一壶绍兴老酒,再点几个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谈兴更浓了。林语堂喝了酒就要睡觉,所以滴酒不沾,却从不提前走。他要欣赏酒后文人图。

      郁达夫生性豁达,喝了点酒,情绪就上来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着新剪了平头的脑门子,大讲异国他乡的趣事。讲到可恨的事,就痛骂不止。鲁迅的酒量很好,喝过酒反而更沉着,妙论不断。

      无拘无束的《语丝》茶会让旁观的林语堂受益匪浅。

      一颗文坛新星从这里冉冉升起。

      落水狗及其他(1)

      语丝派和现代评论派的大规模论战是现代文学史上绕不过去的一幕。

      语丝派是一群年轻的叛逆分子,“必谈政治”,嬉笑怒骂,只凭心中所想。

      现代评论派的主力则大多留学英美,学了不少英国绅士气,主张“好人政府”。他们道德感很强,又多数住在东吉祥胡同,所以被称为“东吉祥胡同的正人君子”。

      刚开始的时候,两派各自为政,河水不犯井水,所以相安无事。

      《语丝》曾刊登过胡适的诗作,《现代评论》也不排斥语丝派的投稿。

      徐志摩是“正人君子”的一员,可做起事来更得语丝派的精髓。他先是满世界地追求“人间四月天”的林徽音,“徽徽,许我一个未来”成了众人皆知的情话。后来,他又和有夫之妇陆小曼高调恋爱,还把“摩摩”写给“眉眉乖乖”的情书《爱眉小札》出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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