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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点上,大多数用于确保未来猎物畜群数量的措施均有意或无意地来源于统治阶层的行为、决议与政策。换言之,这些措施大多来自于皇家猎手。然而,更大框架之下的文化实践与文化准则同样影响了这些皇家猎手,对他们的狩猎行为进行了一些额外的限制。
最明显的是,宗教信仰、宗教习俗与宗教机构对狩猎活动加以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野生动物。面对这些限制,包括最有权势的统治者在内的统治阶层即使并非总是会遵循,也不得不对之加以考虑。有些限制措施以正面法令的形式出现,例如在伊斯兰律法中,动物作为上帝创造的生物是拥有灵魂的,拥有使用公共水源的权利。[90]其他的很多限制措施则是以禁令的形式出现的。在中世纪的西方,狩猎活动与猎鹰训练由于实践和理论原因而遭到了神职人员的反对。首先,狩猎行为是一种世俗活动,神职人员不应参加;其次,这种活动不仅花销巨大,而且让人分散精力。[91]虽然这种限制并不能阻止贵族阶层从事狩猎活动,但是教会可以在其所拥有的土地中限制狩猎活动的进行,实际上相当于为动物和鸟类创造了避难所。
即使在核心区域内,这种情况也有发生。1170年,格鲁吉亚的国王乔治三世出台了一则宪章,宪章严格限制皇家驯鹰师进入底比利斯以北的一座修道院所属的土地,只允许其在极短的时期进入特定的地点。[92]这种类型的动物避难所非常常见,有一些甚至更加具有限制性。在麦加周围,狩猎活动是绝对禁止的。在禁地(ḥaram)——一种神圣的区域——内,立有圆柱作为标识,在这里任何形式的杀戮行为都是禁止的,无论是针对人类还是针对动物的杀戮。即使是最微小的生物的意外死亡也是需要注意避免的,唯一的例外是面对危险动物时进行的自我防卫。[93]
在近东地区的宗教中,只有一种宗教信仰完全禁止人们进行狩猎活动,那便是摩尼教(Manichaeism)。摩尼教的创建者摩尼(Mani,公元216~276)将狩猎活动等同于邪恶和罪恶,据称他曾偶遇多位外出打猎的王公,并让他们回心转意选择皈依。现代的评论家认为,摩尼对狩猎活动的拒绝源于他对各种形式的生命的尊重以及他对贵族奢华生活方式的反对。[94]由于摩尼教是一种被打压的少数派宗教,因此很少有机会推行它所推崇的信条。在减少对动物的杀戮方面更为成功的是印度本土诞生的宗教,尤其是佛教与耆那教(Jainism)。
在佛教教义中,自然具有重要的宗教意义;随着时间的流逝,自然的价值会逐渐增加。中国与日本的一些佛教流派甚至讨论,无知觉的生物——如植物与树木——是否可以达到成佛(Buddhahood)的境界。尽管并非所有的信众都讨论了如此深入的问题,但是基本都认为动物作为一种有知觉的生物,能够达到开悟(enlightenment)的状态。因此,动物在佛教徒中获得了一种特殊的道德地位,在耆那教信徒(Jains)中也是如此。[95]
佛教禁止杀生的信条广为人知。这一戒律的推行与一个人的名字有着紧密的联系,那就是阿育王(Aśoka)——孔雀王朝(约公元前274~前232)的伟大统治者。据传说记述,在击败了东南方的羯陵伽国(Kalingas)之后,阿育王由于对这场血腥的战役感到嫌恶,转而投入了“法(dharma)”[96]的怀抱——通常认为是皈依了佛教。之后,阿育王在其治下用古代印度初期地方语(Prākrit)颁布了多部法令。在法令中,阿育王宣布他将终止狩猎活动,取而代之的则是道德视察与指导;此外,他还将停止摄入大部分作为营养来源的肉类。[97]
这些禁止杀生的行为以故事的形式广为流传。在创作于公元2世纪的《阿育王传》(Legend of King Aśoka)中,贵族阶级遭受的悲惨死状一般被归因于前世所犯下的狩猎罪行。书中宣称,这些过去的罪恶只有通过遵循佛教教义才能洗清。[98]此外,隐士、美学家、神职人员和婆罗门都会定期进行反对狩猎活动的布道,尤其是针对统治者。[99]他们会指出,佛陀曾用自己身上的一块肉救下了一只被统治者的猎鹰攻击的鸽子。[100]这些人的宗教信仰可以在其治下的土地上推行:印度拥有众多的僧院与修道院,这些地方成为动物的避难所,而这一传统也随佛教一起传至了北部与东部地区。[101]有的时候,世俗的统治者也在劝诫下接受了这些教义。据中国史料记载,在7世纪早期,北印度的卡瑙季(Kanauj)的国王重新启动了阿育王的禁令,在统治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杀戮。[102]
这些戒律随着佛教的传播,也蔓延至北部与东部地区。在内亚地区,印度的梵文传说被翻译为藏文与回纥文,这些翻译作品均宣传了狩猎活动作为一种邪恶之事而应被禁止的思想。[103]约公元前300~公元1000年,在于阗的东伊朗王国,多位统治者据说都曾经酷爱狩猎与格斗,直至在佛教教义的启发下才开始放弃杀戮行为。[104]在古回纥语的各式忏悔中,任何的杀戮行为都被认为是一种罪恶,并且有意将猎手(tazaqchi)、驯鹰师(qushchi)与捕鸟者(itärchi)列为罪人,这种观点在中国的唐朝也广为流传。[105]
以上这些行为或许会被认为不过是空洞而伪善的宣言,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佛教教义的确影响了统治者对动物和狩猎活动的态度。630年,玄奘在西去印度时经过了西突厥帝国的领土。在伊塞克湖(Lake Issyk Kul)与塔拉斯河(Talas River)之间的一个地方,玄奘见到了一片野鹿荒野。在那里,众多动物在可汗的全面保护之下得以不受干扰地生活。[106]同样,契丹人的统治者也回应了——至少选择性地回应了——佛教教义对动物的关心。辽代朝廷在重要的佛教节日时禁止狩猎,并且多次将所有的猎鹰放生,短暂地中止过鹰猎活动,这种行为在朝鲜和日本也曾零星出现。[107]
另外一种印度宗教耆那教在对杀戮的憎恶与对动物福祉的关注等方面走得更远。[108]能够体现这一点的是令外国旅行者感到惊讶的动物之家(goshals)与动物医院(pinjrapole)。这些设施的原型来自于公元前3世纪阿育王时期,主要出现在——但不局限于——印度西部地区,并且与耆那教的信徒有着紧密的关联。[109]这些动物之家与动物医院的服务对象既包括家养动物,也包括野生动物。外来者在第一次看到这些设施时都会感到困惑或认为不可理喻,尤其是因为这些设施甚至还会收留虱子和跳蚤等害虫。[110]其中的一个例外便是英国人詹姆斯·福布斯(James Forbes)。1772年,他参观了位于苏拉特的一座耆那教动物医院。尽管詹姆斯认为这栋设施“十分奇异”,但仍然清晰而准确地记录了医院的性质与功能:在医院的墙内设有各种病房,一些供生病和受伤的动物恢复,另一些则供年迈的动物安度晚年。这座医院中收容了家养动物与野生动物,包括猴子、鸟、乌龟,等等。[111]
与耆那教信徒相比,印度教教徒的立场虽然更加温和,但是他们的宗教信仰显然对其态度与狩猎行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鲁特罗·德瓦所著的狩猎指南便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模糊性。在书中,德瓦颇为费力地为狩猎活动进行了辩护,将之等同于传统而正式的动物祭祀活动;他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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