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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MEGOES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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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的时候我又看到了兵兵。在超市里,他握着身边女孩的纤腰一束,从两边高耸暗无天日的货架间走过来。经过糖果货架的时候,他们两个昂起头望着一排排巧克力的铁盒子,满心惊叹的样子。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他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对糖果的惊叹如此单纯可笑,以至于我也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
  我在那排货架深深的尽头打弯,无意中再次看见了他――他们正往前走去,他的手握着她的腰。我注意到:他的手臂依然是那么长――对于女孩的腰围来说,的确是过于漫长了。
  一时间我甚至忘记了自己要买什么东西。
  兵兵从中预开始飞速长高,认识他的人后来发现这是一个长到令人惊叹的过程――听说他一直到进大学之后也还长了一阵,到最后连他自己也厌烦了。然而他个子生长的速度永远没有赶上他手臂生长的速度,所以他带着这双长臂拖泥带水地走过了整个痛苦的青春期――这也是老同学聚会时的一大佳话。
  在我们上中预的时候,人的生理发育成为了大家关心的热点。对于兵兵个头上突如其来的可观发展,有许多男生私下里宣布说“他发育了”。正当我们以无限复杂的心情跟踪着他日见伟岸的背影时,他突然宣布说,他爱上了红红――也就是我。
  刚开始那是小范围内的私人宣言。他最要好的朋友后来透露给我:那天下午他们三、四个人逃了全校性大扫除,跑到外面去游手好闲。他们在一个小弄堂里捡到了许多泡沫塑料,一块接一块地摁在墙上往前走去,碎屑如雪片纷纷扬扬。在泡沫塑料擦着墙壁那种痛苦的“呲呲”声中,他们开始谈论班里的女生――于是,兵兵说了我的名字。说到这里,他的朋友补上一句:那天的太阳实在好,我现在想想,觉得世界上好象不可能会有那么好的太阳。
  可是小范围的秘密在一个礼拜内变成尽人皆知,虽然那天的与会者谁也不承认透露过什么。当好朋友告诉我这件事时,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最最恶意的玩笑。刚开始我不去理睬他们。一个月以后,似乎我已经变成了他指腹为婚的老婆。有一天中午,当一个男生又一次把兵兵和红红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从座位上站起来,长途跋涉到最后一排,把兵兵课桌上所有课本掀到地上。大家都噤声了。兵兵站起来,一不当心靠在背后的黑板报上。他俯视我。众目睽睽,他很安静地说:我爱你。接着他走出教室,背上沾满了五颜六色的粉笔灰。
  我就这样和兵兵决裂了。十二年以来我第一次和人决裂。十二年以来第一次有人说我爱你――对我说。我很坚决。可是在私底下,我还是隐隐有点遗憾:我再也不能注视他那日见伟岸的背影了。
  我现在的男朋友BLACK对打零工有一份特殊的兴致。刚认识他的时候,我根本无法理解是什么给了他在同一个时期内照应着三、四个不同职位的精力。现在我是习惯了,所以再也不试图去理解。需要我理解的,就是和他在一起时,他的BP机突然大声叫唤起来。他身上好象永远带着几百个BP机――有一次他穿了一件长风衣,我就想象他拉开衣襟,露出里面缀满的BP机……狂风来到,吹乱上百只邪恶闪动的绿眼睛,BLACK仰天大笑。
  碰到兵兵那天的晚上,我见到BLACK。我们吃了一顿饭,走在路上,想会不会碰巧撞到一家电影院。一晚上,他的BP机居然自始至终没响过一次。我说:BLACK,你的BP机不响,你就不那么有魅力了。BLACK说:下次谁要考验女朋友的真心,就应该把BP机关掉。于是我们一起笑了笑。马路上的人不像情理之中的那么多,路边水果铺倒很多,灯光油滴滴地亮着,主人坐在高价苹果芦柑后面,正对着头顶的小太阳灯,好像一个正在溶化的蜡人,很悲伤。BLACK说:红红你知道吗?我是个削菠萝的好手。我说噢。接着我突然说:今天我碰到小时候喜欢过我的男同学了。
  BLACK伸手揽住我的肩膀,笑笑说:“我就知道,BP机不响,今天要出事。”我摸摸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背,说:“没有。他没看见我。”迟疑一下,又说:“他和女朋友在一起。”我用手指头摩擦着他手上突出的关节,用力按按,关节滑动了一点点。他没出声。我说:“喂,喂。”他淡然一笑,说:“你讲吧。有什么要讲?”
  我给现在的男朋友BLACK讲兵兵――兵兵和红红。我讲得很慢。虽然回顾中预的我是如此愚蠢不解风情,但我尽量叙述得带上点风花雪月的味道。一边讲,我们一边经过了无数家水果铺。店主坐在灯光下,正在溶化的眼睛望着我,正在溶化的耳朵悲伤地听着我――我和兵兵。
  我讲到兵兵在众目睽睽之下说我爱你,BLACK忍无可忍地嚷嚷起来:“不会吧?你们几年级?”我说:“中预。兵兵是和我从小学一起升到中预的。”BLACK说:“我中预的时候只知道玩。我最好世界上没有女同学,那么就没有人告我的状了。”我笑起来,摸摸他的头,说:“真为你遗憾。”
  我中预的时候,也是只知道玩。我明白,兵兵中预的时候也是只知道玩。只不过他有点想跟女孩子玩而已。玩到后来,有点玩得太认真投入了,所以说一句我爱你。回想那个时间、那种情景,那句我爱你未免太戏剧化,太叫人难以置信了。十二、三岁的时候,生活最像做戏――一切都为了惊人的结局,每个人都那么懂审美,那么在意审美。
  中预那一年合该出事。在兵兵说了我爱你之后的第七天,也是中午,下了一场奇怪的大雨。我现在读《史记》,发觉冬天打雷是要录入史书的――而那一次就是冬天的大雷雨。
  吃午饭的时候,我和好朋友还注意到太阳不错。我们的食堂是用教室改造的,盛菜盛汤的阿姨站在靠门第一排,举着汤勺,是学校里最不可一世的人。那天我们正好坐在阿姨面前,不敢仰视或平视,只敢看窗外。这时,兵兵骑着车从外面路过――他是班里第一个骑车往返的人。好朋友说:呀,兵兵!我没搭话。我自然认识是兵兵。他微微低着头,抬起下巴,目不斜视地从窗外一掠而过,滑翔着出了校门。好朋友说:嗯,兵兵真是蛮好的。
  兵兵刚刚出校门,天忽地暗了。几分钟之内,窗外的操场看上去就比天空明亮得多,仿佛天空坠落人间。狂风大作。食堂里所有人都往外张望,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连盛菜盛汤的阿姨也不能免俗,汤勺举过了头顶。我们刚巧吃完饭,赶快跑出去洗碗,怕淋到雨。然而,跨出食堂门的第一步,就有一大滴雨水落在我额头上。
  从食堂到洗碗的水龙头――真不幸――还要穿过半个篮球场。我们刚摸到水龙头,雨就仿佛从里面喷出般扑面而来。天已经暗得一如黑夜,风张牙舞爪地从对墙狂奔到脸上,头发好象要给它连根掀掉。我们像抢一样地冲了冲饭盒,满口嚷着真后悔蛮好直接回教室没想到雨来得那么快,一边扭头就跑。雷声大作,把魂魄炸开来,一地血水横流。墨黑的风直通通吹进眼睛,吹得我们不辨东南西北。“怎么办?”我大叫。朋友在前面埋头奔跑,什么也听不见。紧跟着又是一个凹凸不平的响雷下来。
  到教室时我们基本上已经晕了过去。在室内的同学也是惊魂未定的样子。兵兵坐在自己座位上写作业――据说他骑车回家吃午饭,抵不住大风大浪,刚出校门又回来了。雷依旧在打,雨甚至从窗缝渗进来,曲曲弯弯往墙角流,像鼻涕虫的脚印,很险恶。我们外面湿的,心里干了,坐在椅子上面面相觑。突然我一摸口袋大叫:手套呢?有只手套一定掉在路上了!别人一听凑过来。我说:掉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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