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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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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王朝时期,大地产数量在中亚地区增多,中、小土地所有者在土地兼并的过程中失去了土地;随着大地产所有者数量的增长,丧失土地的农民开始依附于大地主,于是,以土地为纽带的依附关系形成,以剥削地租为核心的封建生产关系成熟。中亚农业主要依靠兴修水利,9—10世纪,随着灌溉系统的修建,耕地面积扩大,农业绿洲获得了发展;在农牧业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矿产的开发与加工;萨曼王朝时期,河中地区与呼罗珊贸易继续发展的同时,加强了与锡尔河流域的经贸交往,在国际贸易中,中亚地区在继续发展东、西方贸易的前提下,加强了与南、北方,即印度和伏尔加河流域的贸易。



第一节 土地与税收


萨曼王朝统治时期,中亚地区土地所有的情况大致可以区分为国有土地、私有地、宗教用地。国有土地被分割出租给地主或农民,根据耕地的质量和收成的多少收取土地税。土地税是萨曼王朝财政的主要来源,国有土地的收入归国家所有,用于支付军队和行政官员的薪水等开支。

私有地分大地产和农民自耕地两类。9世纪后期,中亚封建关系确立起来,土地兼并的现象普遍。在土地兼并的过程中,小土地所有者逐渐失去土地,大地产形成。萨曼王族成员、军事和行政官员、宗教首领、大商人是大土地占有者。

王室地产是最大的私有地。王室地产的形成依靠武力掠夺、分封和买卖等方式。据《不花剌史》记载,萨曼王朝埃米尔伊斯迈伊尔在夺取不花剌统治权之时,获得了布哈尔·护达的地产。土地买卖也是王室地产形成的方式之一,王朝统治初期,伊斯迈伊尔通过贱买的方式从哈里发穆塔西姆部将哈桑·伊本·穆罕默德·伊本·塔路特(Hasan ibn Muhammad ibn Talut)手中买下了不花剌居依·穆里延(Juy-i Muliyan),后来,他又购买了与不花剌城堡相连的达斯塔克平原。

埃米尔的赏赐和分封也是王室地产形成的主要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史学家们认为萨曼王朝是中央集权的政治,分封土地的伊克塔制在萨曼王朝没有得到发展。但据萨曼王朝的钱币铭文反映,埃米尔对王室成员和军队首领实行过分封地产的事。不花剌、西革建、库巴、纳速鲁城(Nasrabad)和其他一些城镇的管理都具有封地性质,这些城镇作为伊克塔为王室成员和军政高级官员所拥有,如不花剌城归萨曼王纳斯尔之弟伊斯迈伊尔所有,这些土地既非终身拥有也不世袭,其上的收入是拥有者效力的回报。除了王室成员外,萨曼王朝埃米尔还给军事将领、亲兵和扈从分封土地,如军队将领西木居尔家族在徒思和赫拉特南部的胡吉斯坦以武力占有大片土地。后来,努赫一世以赏赐的方式确认了该家族对这些地区的拥有权。由此观之,伊克塔制在萨曼王朝时期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只不过授予的往往是高官,封地以领地的形式出现,作为对城市和地区总督效力的回报。

但是,分封土地的伊克塔制在萨曼王朝境内并不普遍。萨曼王朝的军队和行政官员大多数都是按官阶高低领取固定的薪俸。于是,官员们在薪俸之外另辟财源,如军事和行政官员擅自增加费用,本来应该收取200迪尔汗的,他们就收取500迪尔汗,从中侵吞额外部分。战争也是军队首领大发横财之机。官员们聚敛的钱财大多用于购买土地和牧群。如呼罗珊总督阿尔普特勤在呼罗珊和河中地区拥有约500个村子,在每一个城市,几乎都有他的宫殿、花园和澡堂。

大商人也是大地产私有者,他们通过操纵贸易获取了大量财富,购置商栈、客栈、果园等地产。此外,萨曼王朝边缘地区的王公们也是大地产私有者,如苏对沙那、伊剌克(指塔什干与费尔干纳之间安格连河谷及奇尔奇克河西岸的部分地区)及阿姆河上游地区的土地主要掌握在地区王公手中。于是,新兴官僚、突厥亲卫军首领、大商人都成为大封建土地占有者,他们控制着水源或浇灌系统。

除了大地产私有者外,萨曼王朝境内还存在着小土地私有者和自耕农民,他们拥有的土地被称为哈剌吉。

萨曼王朝对私有地有两种收税方式。享有特权的一部分私有地只缴纳什一税;大部分私有地除了什一税外,还必须交纳土地税。萨曼家族掌握国家权力,但国家土地并不等于王室地产,国有土地的收入属国家支配,王室地产上的收入归王室使用。当地产一旦被认定为萨曼王室所有,其上的收入就从国家税收清册中注销。142王室地产由中央政府十大行政部门中的王室地产管理部管理。王室地产中大部分是耕地,与国有土地一样也采取分割方式由小地主和农民租种,租种者向王室交纳贡赋,贡赋额度视土地质量和作物收成情况而定。大地产私有者将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农民,以取得收获的一部分(地租),地租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也是农民的主要负担。地租的多少,视农民是否使用地主的种子、农具和耕畜等情况而定。

伊斯兰教会拥有的地产被称为瓦克夫。瓦克夫通过赏赐和捐赠形成。据《不花剌史》记载,萨曼王朝埃米尔伊斯迈伊尔曾把富庶的村庄阿夫申赐给不花剌的宗教学校,伊斯迈伊尔买下的达斯塔克平原也捐给宗教界,在其上修建了一个大清真寺。

瓦克夫地是无偿使用的,宗教上层人士从瓦克夫地收取的地租由宗教界支配,不上缴国家。不花剌的瓦克夫地很多,政府设立了专门管理瓦克夫的机构,即瓦克夫迪万(宗教地产部)。这个部门的存在反映了萨曼王朝企图控制教士集团经济收入的努力,然而,随着中央集权体制的瓦解,中央政府已经无法控制宗教界的财产。

随着土地集中程度的加剧,普通农民和手工业者日益趋于破产,丧失土地的农民开始依附于萨曼王室和大地主。于是,地主与农民之间以土地为纽带形成了依附关系,以剥削地租为核心的封建生产关系在中亚地区成熟。在此过程中,农民发动了暴动。据《不花剌史》记载,就在伊斯迈伊尔入主不花剌(874年7月)之后不久,不花剌城附近村镇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参加起义的民众达4000人。 143在晚年,伊斯迈伊尔曾没收了一些地主的土地,以满足百姓的要求。144

伴随土地集中的进程,中亚本土的土地贵族德赫干开始复兴。在阿拉伯征服中,德赫干是最早皈依伊斯兰教的阶层,他们企图通过获得穆斯林认同,与征服者享有同等地位,获取现实利益。阿拔斯王朝初期,德赫干势力受到打击。“从公元821年起,即从当地的王朝在呼罗珊和河中地区开始执政的时候起,(德赫干)特别增长起来。” 145据《不花剌史》记载,皈依伊斯兰教并被委以重任的德赫干在城市中往往拥有大量不动产。然而,德赫干势力的抬头为时不长,在此后的200年中,他们逐渐消亡,到蒙古入侵的13世纪前期,已经不再见到提及德赫干这个阶层了。146

萨曼王朝赐给宗教界的土地是豁免税收的;而王室地产也从税收册中注销。 147随着王室地产和宗教界大地产的发展,各地应缴的税收数下降,政府的收入减少。地区军队首领和地方官员购置大地产,经济实力加强,萨曼王朝中央集权受到了严重威胁。王朝经济上的削弱和财政上的困难加剧了它的衰落,到10世纪末,萨曼王朝已经无力应付喀喇汗王朝的入侵。

萨曼王朝时期,一些城市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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