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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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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举办了一个“告别宴会”,很简单,一共8桌。来人大都是我的兄弟妹妹们,知道我此行一去就再也不会回到农村了,因为孩子都在城里,离开这里是早晚的事了,都来为我送行。这个宴会实在是我被逼上梁山的,他们说了一大推的理由。其中有一条,大家都要看看我们家的世界冠军,就要结婚的儿媳妇马娜。

    第四章  我的上司  1 厉害的上司(政治队长)(1)

    第四章我的上司1厉害的上司(政治队长)(1)

    世界举重冠军马娜,也是我们的老乡,新民市人。我们家也能有个世界级的冠军?我没有想到。冠军是一张多么靓丽的名片啊,我从来都是这么认为的,我可是草根一族的平头百姓啊。亲朋好友也都为我骄傲,都想看看冠军到底是个什么形象。于是间,就借我去北京的机会大家张罗聚一聚。后来聚一聚的范围就膨胀了,乡里的同志也来凑热闹,党委秘书李世和自告奋勇为之策划相聚的“内容与形式”。

    经过我与他的讨价还价,我们打成了共识:

    1。不要请上司;2。规模不要扩大;3。除了本乡人员外,约请在新民境内我的高中同学……

    1998年9月22日晚上,也就是聚会的前一天,我没有睡好觉,一直在回忆我那些形形色色的上司们。

    我从来没有把我的老师作为上司,尽管我遇到那么多不讲情面的老师。我也没把班级的干部称为上司,虽然我们之间似乎从不存在同窗的情意。被我称为上司的第一人,则是下乡务农后的队长。

    60年代,生产队的一把手叫做“政治队长”,负责春耕夏锄,干“民以食为天”正业的是“生产队长”。我们8队的政治队长,就是被我称作萧何的李队长。李队长比我年长六七岁,早年就当大队会计,1964年初回到生产队,挑起一百多人政治方向这副重担。

    1960年,我家从那家窝棚搬到德盛堡后,我和李队长家住一条街。我上高中后不久就认识他了,去他家开一张证明信时认识的。也许是为了群众办事方便吧,公章就像他的拳头一样随身携带。

    那是一天清晨,我第一次踏进李府。

    他的家两间房子,里屋有南北两铺炕。给我的第一印象,炕上黑压压的全是孩子。不经意间,我数了数,那时一共6个孩子。(1967年又生了一个,和我的孩子同龄叫李成义)。人口是多了一点,可生活内容却不少一点,有用的没用的陈设随处可见,摆满了靠西墙的一溜炕柜。一看就知道他们家很富裕,其他人家那时是没有什么摆设的,挺多有一个“老祖宗”贴在炕柜上面的西墙上。

    李队长见我来了,脸色和没洗脸前一样,问我有什么事要办。我叫他大叔,说要开一张证明信信,证明我的一些“家庭情况”,学校需要大队证实盖章。他没有说什么,就给我盖了,我很感谢他的爽快。

    祖母没少告诉我,在农村说话要有大有小的,嘴甜点没有亏吃。今天办事大概是“大叔”起了作用吧。

    母亲也是这样叮嘱过我,所以无论住到哪,我的叔叔、大爷、大婶……越来越多,比我小的都是我的叔叔了。我有点不情愿,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一截,总想兄弟相称。在那家窝棚住的时候,妈妈管我们的房东叫姑爷,我就叫他姑姥爷,管他和我同岁的儿子叫舅舅。其实妈妈和他论亲家才对,我表哥的岳父和房东同辈。后来我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那个社会背景,那个受歧视的家庭,就得处处矮人三分。

    李队长的父亲和我的亲表舅是姑表兄弟,我和李队长理应同辈,按妈妈的法则我又小人家一辈。在农村,怎么论辈分有许多的关系可以为据,但妈妈总是宁可不要同辈,也要管人家叫点什么,违背了“亲打近处论”的原则。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叫过“李队长”,见面就是“大叔”。李大叔不大懂得“务农”,一年四季的生产全由另一位队长毫无怨言地操持着经营着。他管的事就是一个“钱”字。

    1964年末年,公社号召“冬季大搞副业生产”以弥补水灾造成的损失,我们8队选择了扎笤帚。笤帚在农村卖给谁?当然要到沈阳去推销。沈阳对于李大叔很熟,他见过这个大世面,李队长有了推销的用武之地。

    李大叔一到沈阳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不管我这个会计给他带多少钱,回来之后总是一分不剩。到结算差旅费的时候,我还得找给他几十元。社员辛辛苦苦干了一冬,几乎让李大叔花个罄净。社员们不敢怒,也不敢言,反对他就是反党,思来想去还是脑袋值钱。那一年我们生产队的分值只有0。36元,一个劳动力一年的收成也就100元。李大叔去一次沈阳,就要花掉一个劳动力一年的收成。他好厉害呀!

    眼看就要过年了,我知道有一笔副业款转到新民镇内的银行了。我没有请示李大叔,骑自行车往返跑了240多华里路去提款。这笔钱记得是800多元,我自作主张拿它“办电”,那时候我们那里还没有用上电。

    等我到家了,天早就黑了,我暗自庆幸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过年了,家家亮堂堂的,只有李大叔因为再次出差无钱可花闷闷不乐。一年多,他又乐了,李大叔回到大队当上了书记。

    李大叔总算就位于一个能供养得起他的地方,8队的社员比他更乐,少一个能花钱的队长,等于增加了两成年景。但这也埋下了一个祸根,李大叔对我“乱花钱”耿耿于怀,这才有“文革”初期李书记在7队向我大开杀戒,摘去我的乌纱帽的革命行动。

    李书记当上了大队的党支部书记,花钱的嗜好终于把全大队花急了。不久,因为“好吃懒做”,被公社党委“撤职”,安插在社办企业——采石场当书记去了。那里比大队有钱可花,党委的决定太英明了。不过,可怜了一个大队的老百姓,却豁出去一个公社的“向阳花”。

    一段时间里,李大叔“吃石头”的故事又演义成了传奇,他去了曹家中学当了不在编制的工友。他给老师烧水送茶倒也清闲自在,跻身与“干多干少没人问”八等人的行列。当然了,有时候连校长——他女婿办公室也要闹水荒。我的李大叔就是这么厉害。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他厉害的上司看官你别急……

    1 厉害的上司(囚徒书记)(2)

    1厉害的上司(囚徒书记)(2)

    李大叔走了,8队的社员一致推举于海泉当队长,他既能当政治队长又可以做生产队长。队长的角色本来是由大队指派的,或是叫指定的,选举只是形式而已,但这次大队的指派不好使了。

    李大叔走后,大队的指派其实就是李大叔的钦定,他是书记也是“大队”,大队就是他的天下,任命个队长易如反掌。这回任命队长,不仅不易如反掌,反而“难于上青天”。道理很简单,他任命谁谁都不敢干!社员惹不起你书记,但敢和你任命的队长叫板,这些“准队长”没有一个是党员,反对“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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