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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诺曼征服——威廉一世与土堤-堡场式城堡的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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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罗普郡的特别之处只是在于城堡的总数量而已。边境地区建造城堡的模式很快被复制到了全国。诺曼领主建造城堡后,他们的追随者也立刻有样学样。但是,这一过程不仅毫无系统性可言,权力的层级之间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例如,“征服者”威廉虽然亲自坐镇,指挥重镇的城堡建造,但他对蒙哥马利的罗杰的伯爵领地什罗普郡,却几乎没有任何控制权。在决定推行全面征服的政策后,他把大部分的权力下放到了其他人手中。这自然意味着,这些人如何运用这些权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己——国王没有办法监控、监管他们。作为诺曼人巩固对英格兰人统治的手段,威廉关于权力下放的决策卓有成效。1075年后,英格兰再无叛乱,最后一次叛乱发生在当年的东安格利亚,盎格鲁-撒克逊的编年史家将这次失败归咎为当地的城堡太过强大。但是,将权力大量下放的政策也是一把双刃剑。国王深知,放任对英格兰的征服和城堡的建造,而不加任何控制,也许有一天会酿成意想不到的恶果。毕竟,他大部分的青年时期都是在与诺曼底的政敌斗争中、在破坏他们城堡的运动中度过的。

于是,在登陆佩文西海滩的20年后,威廉作出了另一个重大的决定。国王决定盘点他所取得的战绩,为征服的进程划上一条界线,提醒包括诺曼人和撒克逊人在内的所有人,谁才是真正的掌权者。1085 年的圣诞节,国王发起了一项伟大的调查。这项针对他自己王国的调查,涉及范围之广、渗透力之深,让人们情不自禁地将其比作上帝的清算,并称之为“末日的审判”。

《末日审判书》注20是继诺曼征服之后,威廉又一著名的成就。作为英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多年来,《末日审判书》一直是各种争议的焦点。它是一次性完成的原版,还是由盎格鲁-撒克逊人持续多年进行类似清算的成果呢?更重要的是,究竟为什么要编纂《末日审判书》?之前已有人多次表明,这是调查税收情况的依据。但是,这种说法似乎难以令人信服。在我看来最恰当的解释是,该清册的编纂,有两个目的。首先,这是威廉的大臣们的参考手册。为了有效地进行政府管理,他们需要一份土地财产归属权的精确记录。但是,制定清册的意图还不止于此。推行这一做法的另一目的就在于,如同宪章或产权契约,这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此前20年来,英格兰一直处于动荡的土地强征的进程之中。但是现在,这份调查清册终止了这一进程。从别人手中抢占土地,并宣称作为征服者享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这样的行为至少在理论上已经不再具备可行性了。有了这份清册,一切便尘埃落定。就像上帝最后的审判一样,末日审判书的裁决也是最终的决断。

以上种种,意味着《末日审判书》对于历史学家来说非常有利用价值。它为历史学家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切实可靠的文献证据,包括对早期城堡存在的研究。如果一座城堡在《末日审判书》中有所提及,我们就知道,它的存在一定先于1086年,即进行土地调查前。例如,假如我们翻到《末日审判书》中关于什罗普郡的记载,我们看到的第一位大地主就是蒙哥马利的罗杰(真是意外连连)。在他的词条的最后,我们发现这样一句话,原文是拉丁语“Ipse comes construxit castrum Muntgumeri vocatum”[(罗杰)伯爵自己建造了一座名为蒙哥马利的城堡]。换言之,汉都门的建造时间,便是介于1070年罗杰被赐封为伯爵和1086年《末日审判书》的抄写员写下这句话之间。

然而,涉及诺曼人所建城堡具体数量的考证,《末日审判书》就略让人失望了。尽管《末日审判书》中有很多地方提到了诸多城堡,但是它涵盖的城堡数量远远不够全面。国王的调查员更感兴趣的是记录庄园、农耕队和农民的数量,而不是清点全国的城堡都分布在何处。其他证据已经可以确定的、建造年限早于1086年的一些城堡(如多佛城堡),在《末日审判书》中却没有提及。威廉的土地大调查统共只能为我们证明有50座城堡的存在。

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得出一个确切的总数呢?其中一个选择,是搜寻11世纪留存的所有书面证据中提到的城堡。这样一来,我们得到的总数接近了100座。但是,从现存的土垒遗迹判断,这一数字与实际存在的数字差得还远。因此,对于研究城堡的学者来说,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各地走一走,实地去数一数现存城堡遗址的数量。可是,真正做起来,并非说起来那么简单。有些城堡的遗址比较隐蔽,有些则被后来的建筑物完全破坏了。尽管如此,最近几十年,通过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共同努力,他们还是得出了一个大致的数目。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城堡遗址约有1000处,其中接近一半的城堡可能是在1100 年之前建造的,而它们中的大多数又是在紧随诺曼征服之后的岁月里建造的。这就是说,即便非常保守地估计,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英国大约有500座城堡是在“征服者”威廉统治期间由诺曼人建造的。

得出这样的惊人数字,我们难免不去思考,威廉的成就有多了不起,城堡在诺曼征服的过程中发挥了多么大的作用。到了1086年,事实已经证明,国王自己建造城堡,同时委托他的重要追随者也一起大力修建城堡,这一政策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功。一支7000人的军队,利用500座城堡,征服并牵制了一个人口接近200万的国家。这样的丰功伟绩,自尤里乌斯•恺撒的时代以来,1000年间前无古人,今后在不列颠群岛的历史上,这一伟绩也将后无来者。

当然,威廉的成功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和追随者建造的城堡上。我们还应看到国王优秀的统率能力。同时,我们应注意到的是,像蒙哥马利的罗杰这样的人,他们也都是狂热的、久经沙场的军事领导者。此外,我们也不应忘记,威廉和诺曼人也占了很大一部分的运气成分。毕竟,黑斯廷斯之战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役——假如那天牺牲的不是哈罗德,而是威廉,历史也许就走向了完全不同的轨迹。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威廉入侵的英格兰王国,尽管在11世纪连遭厄运的冲击,却仍然是一个由阿尔弗雷德和他的继承人创立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接管这样一个组织健全的政权,比征服一片政府权力涣散的国家容易多了。这正是几代人之后,诺曼人在入侵威尔士和爱尔兰时以血的代价换来的教训。

在考虑了种种的限制条件之后,我们有没有夸大城堡的重要性呢?近年来,有历史学家不仅这样认为,甚至矫枉过正,完全否定了城堡的作用。现在,他们告诉我们,诺曼人和英格兰人的技术差别实际上并不重要,在战场上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征服才是最重要的。建造巨大的土堤自然没什么不对,但是说到底,他们只不过是领主权力的象征,而不是征服他人的武器。然而,我个人非常好奇,难道我们真的可以把城堡的作用抹煞得如此彻底,或者对它们进行这样的重新定义吗?自然,历史学家的优势在于后见之明,这一点是别人羡慕不来的。我们与历史上的事件有着相距几个世纪的保险距离,可利用的资源也应有尽有。因此,我们自以为对问题的认识比当时的编年史家更为全面。他们是伤痛的亲历者,看待问题时不仅很可能带有倾向性,他们的见解更是受到了历史的致命局限。前文提到伍斯特的修道士对1067年事件的叙述时,我便对其可靠性提出了质疑。

但是,并非所有编年史家都这样昏聩糊涂,在写作时怀着如此深的成见。关于诺曼征服,我们叙述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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