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四章 诺曼人与诺曼社会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

国,从而让人们接受威廉和诺曼贵族的统治。重新使用罗马遗址和建筑材料可能完全是出于方便考虑,但在受过教育的教会人员和世俗人士中间,肯定有人能够轻易地解读出其中的象征意义。16比如查尔斯·库尔森就在作品中极为清楚地表达了把城堡作为地位象征的思想,它认为城堡主要是一种显示贵族身份的视觉标志。对他而言,城堡存在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为了保证和平。17库尔森和其他一些学者,其中特别是罗伯特·利迪亚德(Robert Liddiard),指出城堡不需要位于一个最易于防御的场所,而更重要的是考虑如何保证它处于一个显眼的位置,从而可以展示一个贵族的财富和权力。18在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岛,诺曼人最初采用的是和诺曼底差不多的修建方案——毕竟那才是他们所熟悉的东西。虽然像欧特维尔的坦克雷德这样的人可能不希望用石头修建一个结实的城堡主楼(通常是方形塔状),但他在意大利的后裔们肯定使用的是这种类型的城堡。那么,有趣的是,这些修建城堡的场所是如何同后来建立西西里王国的地区一起度过巩固时期并进入12世纪的呢?起初,修建城堡采取传统的方形城堡主楼,城堡里面用横墙分出一个大厅和教堂,就像我们在阿德拉诺(Adrano)看到的那种样子。后来,随着诺曼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了他们所征服的社会,他们修建的城堡也就变得越来越精致。例如,位于巴勒莫的拉齐萨城堡(La zisa),建于1162年,展现了拜占庭的遗风,但同时也体现了受到伊斯兰风格的影响,因为城堡中还有果园和水文要素的加入,同宏伟的堡塔融为一体。19这些影响痕迹在其他建筑发展过程中也有体现,对此我们将在第六章做进一步讨论。



图4-4 位于巴勒莫的拉齐萨城堡,在西西里还处于威廉一世统治的时期就已开始修建。©本杰明·波尔(Benjamin pohl)



图4-5 位于巴勒莫的拉齐萨城堡大厅中的喷泉。©本杰明·波尔

象征主义的体现不仅仅局限于城堡的外部,也通过城堡的内部布置,反映在它作为住宅、行政和庆典中心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上。大厅的内部以及相关建筑物就凸显出了它们在体现城堡主人的权力和权威方面的重要性。当然,无论是用木料还是石头制造的城堡,它们也都具备一般城堡共有的元素。在11世纪,人们的日常生活主要属于社区性质,因此城堡以大厅为中心,大厅是一个家庭——上至主人,下至仆从——聚集的地方。在格里姆博斯(Grimbosq)和诺曼底的米尔维莱(Mirville)等地的考古发掘中,人们在城墙周围找到了赌博器具和条凳的痕迹,这些都表明了城堡大厅具有社区功能。20幸存下来的一些建筑,例如大型的方形城堡主楼,其中包括亨利一世在法莱斯修建的那一座,也都具备宽广的大厅。根据菲力普·狄克逊(Philip Dixon)的研究显示,后来在英格兰出现的城堡主楼是通过自身的内部结构来反映主人的权力,例如将门窗安置在很高的地方,或迫使参观者要爬上去才见得到城堡的主人,而赖辛堡就属于后面这种情况。21大多数用石头修建的城堡主楼都把起居室设在楼上。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便于防卫,另外是为了采光,以及用这种直观的物理形式显示自己的优越性。这在诺曼底、英格兰、威尔士和意大利南部十分常见。

这些证据也突显了占据家庭中心位置的城堡,是如何为主人及其家人提供住宅功能的。奥德里克的《宗教史》提供了一些重要资料,让我们得以了解那些与修道院或其赞助人保持联系的诺曼贵族的家庭生活。不过与奥德里克写作背景的真实性比起来,其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当时他所在修道院的许多修士,以及到修道院的香客,都很熟悉城堡的性质以及贵族家庭的世俗生活。虽然书中一些内容在细节上可能和真实情况有所出入,但读者还是能够分辨出这些记载出现的历史背景,以及其中发生的历史事件。例如,他描绘孔谢的伊莎贝拉(Isabella of Conches)坐在城堡的大厅里面,倾听骑士们谈论自己的梦想。奥德里克的描述措辞让人强烈地感到伊莎贝拉经常做这样的事情。22书中有一段不太可信的逸闻,是关于格尔罗伊(Giroie)的儿子罗伯特之死。其中奥德里克告诉我们,那是在一个冬天的晚上,罗伯特和妻子阿德莱德(Adelaide)坐在火炉边取暖时,他抓起放在阿德莱德腿上的一个苹果吃了,结果毒发身亡。23书中还有其他一些信息,也让我们有机会熟悉城堡里面的家庭生活,大致了解了在其他情况下和我们隔绝的人们,比如下面这个例子中关于孩子们的情况。书中有一篇名为“圣伍范的发现与奇迹”的故事,讲述一个小女孩在阿斯内贝克城堡的院子里面玩耍时突然发病,她的母亲赶紧冲出来把女儿抱回屋内,并发愿要点上一支和女儿同样高的蜡烛献给圣者,这样之后小女孩就苏醒过来了。24上面这些故事让历史学家们意识到,当时人们的家庭生活也是和政治生活间杂在一起的。然而,正是在像城堡这样的建筑里面,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才有了交融的机会,也让我们有机会,可以至少粗略地了解到一些在其他情况下看不到的事情。



土地与徭役


在中世纪中期,持有土地的代价就是得提供徭役。由于欧洲在11世纪还主要处于一个武士社会,因此提供的徭役之中就包括——但不限于——兵役。这些徭役的具体细节现在已经非常模糊,而历史学家用来描述这些徭役内容的说法又彼此抵触,比如在理解封建主义(feudalism)上就是这样。25显然历史上不可能存在一个泾渭分明的“封建制度”(feudal system),其中土地租期可以划上清晰的竖线,并且贵族统治已经牢固建立起来。事实上,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习俗,比如在诺曼底形成的土地租期和意大利南部形成的土地租期就不相同,而在英格兰,诺曼征服则给土地的使用方式带来了巨大改变。

历史学家们在很多的材料——包括记录文献和叙事资料——中寻找相关证据,研究关于土地租期和提供徭役的条件。宪章在某些方面显得特别有用,因为它会记载土地从某个个体或机构向其他个体或机构转移的情况,但它们很少提供细节信息。比如在诺曼底,宪章中可能记载土地的转让情况,但很少涉及佃户为换取土地应当提供的徭役种类。在这方面,埃米莉·塔比托(Emily Tabuteau)曾提供了一张佃户义务清单,上面包括主要徭役、守卫城堡和参加护送等具体内容。但对徭役做出最清楚表述的是一份宪章上的内容,它记载了圣米歇尔山修道院院长和威廉·佩内尔(William paynel)之间达成的一份协议,发生于约1070至1081年之间。这个威廉持有修道院的土地,该土地的佃户们要履行的徭役包括在战争期间要提供“为期40天的日夜守卫”,以及给部队提供粮草。塔比托指出这是至今为止,历史学家获得的最详细的关于兵役的记录,似乎出自当时诺曼底公爵为威廉的婚礼而做出的安排。威廉由于这次婚姻而获得了这些土地,由于他本人对徭役的具体内容一无所知,所以让人起草了这份协议。26另一份12世纪早期的史料也让我们可以一窥土地租期的大致内容。勒贝克修道院(monastery of Le Bec)院长伊尔林(Herluin)的生平,是由吉尔伯特·克里斯平(Gilbert Crispin)在公元1109至1117年期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