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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诺曼人与诺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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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还可以和当地人民建立联系并融入当地人口,从而形成一些社区。

关于诺曼底早期统治者婚姻状况的资料非常稀缺。这方面最主要的资料是杜多的记录,但在婚姻问题上,他提供的信息并不完全可靠,虽然他对公爵与法兰克夫人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嫔妃关系的描述本身还是非常有趣。杜多似乎特意对公爵的配偶进行了区分,首先是法兰克妇女,她们是正室夫人,其作用是使丈夫在诺曼底的统治合法化;其次是斯堪的纳维亚或本地妇女,她们是侧室,与丈夫所生的子女可以继承爵位。比如,据杜多记载,签订《圣克莱尔·埃普特条约》的一个附加条件是罗洛娶吉斯拉为妻,她是国王“糊涂”查理的女儿。我们曾在第一章讨论过,发现这场婚姻的存在缺乏其他证据,很可能是杜多从维京领袖戈德福瑞德的事迹中得到启发之后杜撰出来的,因为此人和一个叫作吉斯拉的法兰克女人结了婚。但不管杜多讲述这个故事是出于哪种原因,吉斯拉都不可能是“长剑”威廉的生母。49不过,杜多在介绍罗洛的两个妻子——一个丹麦人和一个法兰克人——时,表达了一个得到现代历史学家认可的观点,即维京首领实行两种婚姻方式:一种符合基督教特征,是与法兰克女人和丹麦女人的结合;另一种是采取纳妾的形式。我们可以在两名诺曼首领的婚姻关系上见证这一点:一是“长剑”威廉,他娶的是韦尔芒杜瓦的利亚德;二是理查一世,他娶的是“伟大的于格”的女儿埃玛。虽然这些都是具有政治意义的联姻,但杜多还是明确指出,只有他们和斯堪的纳维亚妇女所生的孩子才能继承爵位,例如威廉的妻子斯普柔塔(Sprota)、理查一世的妻子贡纳。实际上,杜多为了让自己的叙述符合逻辑,在这里隐去了斯普柔塔的布列塔尼身份。瑟尔猜测这是鲁昂伯爵们精心设计的政策,规定只有具有斯堪的纳维亚血统的后代才有资格继承父亲的土地和头衔。他们的法兰克妻子要么是本身没有生育,要么是杜多为了扫清“丹麦”孩子继位的障碍,而故意忽视了“法兰克”子女的存在。50我们也许还要注意一点,即杜多在书中对诺曼人婚姻的这种区分,其实在10世纪的诺曼宫廷里也没表现得这么明显。

这儿一个有趣的例子是关于贡纳——一个特别长寿的女人,她可能在威廉二世还是一个婴儿时仍然健在。因此贡纳成为诺曼宫廷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51她的一个儿子是理查二世,继承了诺曼底爵位;而另一个儿子罗伯特,则成为了鲁昂大主教。她的女儿们的婚姻也进一步巩固了诺曼底公爵王朝的利益,比如埃玛嫁入了英格兰权势家族;玛蒂尔达,如前所述,嫁给了布卢瓦-沙特尔的奥多二世;而哈德薇思(Hadvis)嫁给了旁边布列塔尼的雷恩的杰弗里(Geoffrey of Rennes)。托瑞格尼的罗伯特(Robert of Torigni),虽然是在一个世纪之后开始写作,但使用的资料来源可靠。据他记载,贡纳的家族成员又继续在诺曼底全境建立重要的联姻关系,结果等到威廉二世继承爵位时,许多贵族家庭都成了他的亲戚。52贡纳出生于诺曼底西部一个斯堪的纳维亚家族,她和理查一世的结合,让理查一世有机会把公爵的权势和土地扩展到科唐坦和阿夫朗钦。与威廉和斯普柔塔之间关系不同的是,理查一世依照基督教仪式和贡纳正式成了亲。托瑞格尼的罗伯特还在12世纪一份对《诺曼公爵的事迹》进行补充编撰的资料中记载道,后来诺曼底出现了这样一种习俗:理查一世夫妇和孩子们一起罩在一个斗篷下面,这样可以让自己婚外所生的子女也被视为是合法后代。53如果理查一世计划让自己的儿子罗伯特成为鲁昂大主教,那就得首先保证他是自己的合法子女。此外,理查一世还把土地赐给自己和其他女人生育的孩子,因此,他同贡纳结婚可以让他们的子女更具有资格继承诺曼底爵位。理查一世和贡纳的婚姻极具政治意义,不仅在于可以提供爵位继承人,还在于这样可以巩固理查一世在诺曼底的统治,并同周边贵族保持良好关系。

对于诺曼人在英格兰和意大利南部的联姻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在多大程度上他们算异族通婚,即一个诺曼人(通常为男性)和一个本地人(通常为女性)结婚,以及这种婚姻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诺曼军事精英融入他们所征服的那个社会。通婚,就像修建城堡或分配领土一样,成为一种巩固征服成果的方式:诺曼人异族通婚的重要程度引起了激烈讨论,但至今为止,人们对此达成的共识只是承认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然,这个话题也突出了诺曼妇女在征服和殖民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凯瑟琳·海盖特(Catherine Heygate)通过在史书和宪章中寻找证据,研究了11世纪意大利南部诺曼人的通婚策略,并得出了一些有趣的结论。54她研究了100对婚姻或婚约,发现其中70对和种族成分有关。在这些婚姻中,只有28对涉及一名诺曼人和一名意大利人:其中23对是关于一名诺曼男性和一名意大利女性,剩下的5对涉及的女性都是诺曼父母所生。从这些量化的证据当中,海盖特得出的推论是:异族通婚是一个性别化的现象,其中多数会涉及当地女性。换言之,这些统计数字表明女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她们既是帮助沟通的中间人,又在新到意大利南部的诺曼人融入当地社会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包括蒙特卡西诺的阿马塔斯在内的历史学家们都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这些数字还不能代表所有情况,我们还需要从史料中找出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例子来加以补充。通过对包括罗伯特·吉斯卡尔婚姻在内的诸多例子的讨论,我们看到人们对婚姻的态度,特别是在谁才适合作为结婚对象这个问题上,显然有了变化。这儿很有意思的是先考察一下来到意大利半岛上的诺曼男人,什么时候是和诺曼女人结婚,什么时候又变成和意大利南部的本土家庭联姻。

罗伯特·吉斯卡尔第一次结婚娶的是阿尔贝拉达,她是博纳尔贝尔戈的杰勒德(Gerard of Buonalbergo)的姨母,一个具有诺曼血统的女人。55阿马塔斯告诉我们,杰弗里把阿尔贝拉达嫁给罗伯特,是作为一种联盟手段,也代表他对罗伯特征战卡拉布里亚的一种支持。从罗伯特同父异母的兄弟德罗戈伯爵对这桩婚姻的反对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隐含的重要政治意义。这桩婚事会让坦克雷德的这个小儿子在意大利南部拥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基础,从而可以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权力。后来,罗伯特宣布与阿尔贝拉达断绝关系,表面上是因为两人是亲缘关系,而根据基督教会的规定,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太近了,因此不适合成为夫妻。不过,正如斯金纳和其他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这个说法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因为罗伯特的第二任妻子就和他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的妻子都有亲属关系。56劳德指出,阿马塔斯告诉我们杰弗里一直忠于罗伯特,即使在他再婚之后也是如此,这说明——虽然找不出证实这种猜测的证据——杰弗里和罗伯特之间的关系是通过欧特维尔的坦克雷德的第二任妻子建立起来的。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当初杰弗里把阿尔贝拉达嫁给罗伯特,只能看成是增强他和罗伯特之间原本存在的联系而已。罗伯特的兄弟,罗杰,也娶了一个来自诺曼底的女人。罗杰的第一个妻子是朱迪思,她的哥哥是格兰德梅什尼尔的罗伯特(Robert of Grandmesnil),他在被“征服者”威廉赶出去流亡之前,曾是奥德里克所在的圣·埃弗雷特修道院的院长。罗杰的第二任妻子也是一个诺曼人,她就是莫尔坦的艾闰博噶(Eremberga of Mortain)。而雷努夫的儿子阿韦尔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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