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四章 政治统治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

兵万余人,马五千匹。” 186昆陵和濛池两都护府管辖的游牧民在和平时期,部民放牧牲畜,从事生产,战争时期,一部落即为一都督府,每都督府征发一定的人员参军作战,所以,没有定额的兵员和军马。

安西都护府在塔里木盆地设置的军、镇、守捉和戍堡可分南北两道,北道以龟兹为中心,南道以于阗为中心,两道总汇于疏勒。龟兹道自焉耆东界吕光馆至怛逻斯城,自龟兹镇至疏勒镇,共有焉耆军、龟兹军、碎叶保三个大军,有张三城、于术、榆林、龙泉、东夷僻、西夷僻,赤岸七守捉城,有栗楼烽、碎卜戍两戍堡。于阗道东起且末镇西至葱岭守捉城止,共有于阗、疏勒两大军,有胡弩、且末、固城、吉良、皮山五小军镇,有兰城、坎城、葱岭三守捉城,还有移杜、彭怀两戍堡。在以上地区,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所属的小军镇、守捉、戍堡由当地的卫士驻守。

唐朝在安西和北庭都护府管辖的东部地区直接驻军。镇兵大部分来自内地。据史书记载,安西都护府建立天山军之时,太宗欲以高昌为州县,征陇右丁壮镇守,魏征谏曰:“今若利其土壤,以为州县,常须千余人镇守,数年一易,每及交番,死者十有三四。遣办衣资,离别亲戚,十年之后,陇右空虚,陛下终不得高昌撮谷尺布以助中国,所谓散有用而事无用,臣未见其可。”然而,唐太宗并没有听从魏征的劝告。“太宗既灭高昌,每岁调发千余人防遏其地。” 187从内地派兵镇守中亚给中国内地造成了极大不利,褚遂良上疏曰:“陛下岁遣千余人远事屯戍,终年离别,万里思归。去者资装,自须营办,既卖菽粟,倾其机杼。经途死亡,复在其外。” 188除了征发内地丁壮外,有部分镇兵是内地重罪流配的犯人。唐臣封常清幼失父母,“外祖犯罪流安西效力,守胡城南门” 189。对于将内地犯人流放中亚镇守边关之举,在唐朝引起不同意见,褚遂良在上疏中说:“兼遣罪人,增其防遏。彼罪人者,生于贩肆,终朝惰业,犯禁违公,止能扰于边城,实无益于行阵。所遣之内,复有逃亡,官司捕捉,为国生事。”190但是,以关内重罪犯人流配西域,充当镇军的政策,唐朝一直执行不止。

镇兵的军粮一部分依靠国家供应,另一部分靠镇兵屯田生产自给。镇兵有战事则打仗,无战事则守戍边防,并进行屯田。屯田土地,大约每屯50顷。“安西(龟兹军)二十屯,疏勒七屯,焉耆七屯,北庭(瀚海军)二十屯,伊吾一屯,天山一屯。” 191安西、北庭各在千顷以上。为了管理屯田,唐朝设有专门的支度营田使。在屯田的同时,驻军还开展畜牧业生产,放养牛羊。从吐鲁番出土的唐代文书来看,伊吾军和天山军都有自己的军仓,囤积屯田所得、当地百姓交纳及军府“和籴”(用国家缯帛购买民间粮食)所得的粮食,以备镇兵食用。为了管理屯田,唐朝设置了营田使一职。安西和北庭大都护往往兼任营田使,如北庭大都护郭虔瓘的官职是“右骁卫将军,兼北庭都护、瀚海军经略使、金山道副大总管、招慰营田等使”192。

镇兵的衣装,除上路时需要自备之外,到了镇守地点之后由国家按时供应。据《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北庭都护府“管兵二万人,马五千匹。衣赐四十八万匹段” 193。所谓“衣赐”,就是专用于镇兵衣装和赏赐的布帛。“自开元中及于天宝,开拓边境,多立功勋,每岁军用日增。其费籴米粟则三百六十万匹段,给衣则五百二十万”,其中“伊西、北庭四十万,安西五十万。” 194

北庭和安西的军用开支是浩大的,靠国家提供、地方支付和屯田收入仍然难以支撑,还须以丝绸之路的税收贴补。“开元七年……诏:焉耆、龟兹、疏勒、于阗征西域贾,各食其征,由北道者轮台征之。” 195

各羁縻都督府、州也有自己的武装,如怛逻斯及帕米尔高原以西至波斯国之间设置的16个都督府总共设了126个军府,军府镇兵以当地各族丁壮为卫士,轮番上役,既有充当镇兵,在各军大营服役的,也有驻守各小军镇、守捉、戍堡,轮番守卫的。此外,还有从内地征调来的汉族或当地轮番上役的汉族人,他们被称为汉兵。

各羁縻都督府、州拥有的兵额不限,兵士的主要任务是平时镇守封疆,维持本地区社会秩序,战时由安西、北庭两都护府凭“天子信宝”(兵符)调遣,参与战事。各都督府、州的军队也是唐朝军队的组成部分,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调遣。唐朝在中亚的用兵,首先征发安西都护府及其下都督府、州的军队。唐朝甚至还可以调动都督府、州的军队到内地作战。如安史之乱,唐朝就曾调发于阗、拔汗那以及吐火罗等九国的军队东进勤王。

为了便利军队的通行,唐朝在交通要道上设置驿站。按规定,凡在交通要道上,三十里设一个驿站;在一些偏僻的道路上,三十里置一个驿馆。唐朝中央政府在中亚地区设置了许多驿站和驿馆。据史书记载,“于阗西五十里有苇关……又西北经苦井、黄渠,三百二十里至双渠,故羯饭馆也。……又北八十里至疏勒镇” 196。驿站、驿馆给过往商旅和物资流通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丝绸之路比以往各个时代更加繁荣。

总的来说,唐朝的都护府统治有如下一些特点:第一,在承认唐朝中央政府的宗主权的前提下,实行地区或部族自治。唐朝按原部民活动地区或原城邦国划分羁縻府、州的行政区域,羁縻府、州、县的都护、都督、州刺史大多数由本地或本族首领担任,他们作为唐朝命官接受唐朝的册封,管理本族内部事务和处理民间的纠纷,并代表唐朝中央政府执行唐朝的民政、司法等法令。731年,康国王乌勒伽请唐封其子默啜为米国王,同年,唐封康国王乌勒伽之子咄曷为曹国王。唐于开元(713—741)初封其君莫贺咄吐屯为石国王。742年,“石国王遣使上表,乞授长男那居车鼻施官,诏拜大将军,赐一年俸料” 197。753年唐封石国王子那俱车鼻施为怀化王。这些被封之王肩负着保卫唐朝边疆安全的使命。这些官职实行终身制和世袭制,并享受中央政府的俸禄。据记载,苏禄被唐朝册封为顺国公,“食邑三千户” 198,识匿王跌失伽延“从讨勃律战死,授其子都督、左武卫将军,给禄居藩”。此外,唐朝任命粟特人为官,如曹令忠官拜北庭大都护、康感官拜凉州刺史、康进德为安西大都护府果毅。唐朝皇帝甚至还有任命粟特国君的权利。

第二,受封的羁縻府、州官员必须定期向唐朝政府朝贡,贡赋体现他们与唐朝的臣服关系,双方对此都很重视,都督府、州的叛唐,往往以停止朝贡开始,而唐朝对都督府、州的征讨,也常常因朝贡中断而起。659年,“西蕃部落所置府州,各给印契,以为征发符信” 199。由此,确立了各都督府、州对唐朝的义务。史书记载,郭虔瓘与阿史那忠节曾入拔汗那税甲税马,以充安西军用,拔汗那国不胜侵扰。 200箇失蜜国入朝上言:“有国以来,并臣天可汗,受调发。” 201唐朝对各都督府、州的贡赋没有规定数额,并且“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除了朝贡外,有的地区还要送子入朝,作为人质留在唐朝中央政府所在地长安。唐朝在中亚国家的征发多用来补充安西都护府戍兵的军需给养。

唐朝在中亚的都护府制度实现了唐朝在中亚的统治,巩固了唐朝西北边防,促进了中亚和中原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具有重大积极的意义。唐朝的统治对中亚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唐朝灭亡之后的很长时期内,中亚地区居民心目中仍然只知有唐,把自己称为唐家子,以后的突厥王朝统治者均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