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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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绫绢机杼,金银匠,画匠;汉匠起作画者,京兆人樊淑、刘泚;织络者,河东人乐、吕礼”。他们把中国丝织技术、金银工艺和冶铁技术在中亚地区发扬光大。

商业的发展首先从城市内部集市贸易的繁荣上表现出来。随着生产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原来阿拉伯人在中亚诸城建置的军事城堡变成了市场和贸易中心。迁入城镇的阿拉伯人不再是经营畜牧业的部落民,他们吸取了粟特人经商的经验,经商成为他们的共性。城镇中的集市称为巴扎,农民、手工业者和商贩带着自己的商品到巴扎上来交易。据《不花剌史》记载,不花剌城门分市场门、集市门,在内城城墙一带有“食料杂货店”、“丝织服装商场”等商铺。

此外,地区之间的贸易发展起来。突厥与河中地区边境上的主要城镇鄂什、讹迹邗等城成为突厥人与河中居民贸易的中心。为了便于河中地区与突厥斯坦的贸易,9世纪以来,河中地区的阿拉伯人在锡尔河下游修建了三座伊斯兰城市,即毡的(在锡尔河右岸,今哈萨克斯坦克孜尔奥尔达东南)、库瓦拉和养吉干(即詹干特遗址)。锡尔河流域的移民聚落甚至有道路通往额尔齐斯河。河中地区东来道路汇于碎叶川,向东可至龟兹和庭州,再经西州、沙州,沿河西走廊东达中原。河中地区商人用粮食、布匹等物交换游牧地区的牲畜、皮毛,然后,将它们运往西亚以及欧洲各地。巴达赫城也是商人的汇集之地,除了从那里贩运丝绸之外,也从那里输入吐蕃的毛驴。

地区市场除了满足定居民与游牧民之间的交换外,还经营奴隶贸易。按伊斯兰法律,把异教徒作为奴隶贩卖是合理合法的。据杜环记述,楚河、塔剌思河流域“凡是农人,皆擐甲胄,专相虏掠,以为奴婢” 166。河中地区与突厥斯坦边界的城镇,如鄂什,成为繁荣的奴隶交易市场,商人们将买来的奴隶向西贩运到波斯与北非各地。输出奴隶的地方有古尔山区,该地经常有大量的古尔族奴隶输送到呼罗珊。

过境贸易的繁荣成为这一时期的贸易特征。阿拔斯王朝幅员辽阔,拥有世界上最富庶的地区和世界贸易中枢等有利条件,加之,阿拉伯人鼓励商业贸易,有利于东西方之间的过境贸易的发展。亚洲的主要商队贸易路线几乎都通过呼罗珊和河中地区,当时最繁忙的商路是从利凡特各国前往中国的所谓“伟大的丝绸之路”。关于丝绸之路的驿站的大致路线已经给出,它经由巴格达、哈马丹、尼沙普尔、莫夫、阿模尔(Amul)、不花剌、撒麻耳干、苏对沙那、柘析(石国都城,地在塔什干)、塔拉兹(江布尔)、八拉沙衮、伊塞克湖南岸,前往中国内地。167

中亚与中国的贸易继续发展。呼罗珊总督艾卜·穆斯里姆手下大将阿布·达乌德于752年在渴石(今沙赫里夏勃兹)城掳获了大量战利品,其中有中国制造的器皿和马鞍,皆镂金镶银,而中国生产的各类丝织品,五光十色,令阿拉伯人惊叹不已。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河中地区与呼罗珊的联系密切起来,从不花剌和撒麻耳干到呼罗珊的道路畅通无阻。撒麻耳干向南走两天路程就到达渴石 168,然后,分成两路,一路向西南经那色波 169,渡阿姆河,过湛木(Zamm),来到距巴里黑36法尔萨赫的法儿亚卜(al-Farayab),到距巴里黑18法尔萨赫的舒布尔甘(Ushburkan),然后到巴里黑;也可从法儿亚卜过塔里寒,经木鹿察叶可(Maruchak) 170,至赫拉特,再转至呼罗珊首府尼沙普尔。从渴石分道的另一路,向南过铁门关 171,渡阿姆河,西经法儿亚卜、舒布尔甘到巴里黑,也可以往西南经安巴耳(Anbar)到塔里寒,然后西行至木鹿察叶可、赫拉特及尼沙普尔。

大规模的商业贸易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阿拉伯人统治初期,阿布杜勒·麦立克任哈里发时代,发行了阿拉伯人的第一种金币迪纳尔,并在全国流通。在7世纪上半叶,不花剌本地王公布哈尔·护达发行了不花剌最早的银币迪尔汗,银币上印铸有他本人戴王冠的头像。据纳尔沙喜说,在此银币铸造以前,不花剌的贸易以棉布和小麦为等价交换物。这种货币一直使用到8世纪末被花剌子模硬币排挤;花剌子模币的正面铸国王像(无须),反面为点着圣火的祭坛。除以上两种类型的本地铸币外,还有阿拉伯统治者铸造的钱币,用以纳税。

8世纪末,河中地区开始发行在当地打制的两面都题有阿拉伯文的金、银、铜币,这些钱币上的铭文使用库法体阿拉伯文,因此,被称为“库法币”(Kufic)。阿拔斯王朝初期的库法币大多数是在河中以外的城市打制,9世纪,撒麻耳干、柘析和不花剌等城开始打制库法银币迪尔汗,库法银币迪尔汗由高纯度的银打制而成,官方的重量标准为2.97克。库法银币迪尔汗打制相当有规律而且充足。 172库法金币迪纳尔在河中地区不定期地打制,打制量也不大。

8世纪后期至9世纪初,阿拉伯统治者开始在中亚发行的钱币有三种,即穆赛雅布迪尔汗(Musayyab)、穆罕默德迪尔汗和吉特里夫迪尔汗(Ghitrifiyyah)。穆赛雅布迪尔汗是穆赛雅布·布·祖赫尔任呼罗珊总督时期(780—782)发行的;然而,在呼罗珊总督中并没有名叫“穆罕默德”的人,因此,此人可能是呼罗珊总督派驻河中地区的长官;吉特里夫迪尔汗是在呼罗珊总督吉特里夫·伊本·阿塔时期(792—793)发行的。

三种钱币既铸有像,又有文字。其中,纯度最高的是穆赛雅布迪尔汗,它可能是以往含银量超过70%的原不花剌银币迪尔汗的替代品。8世纪的最后25年间,穆赛雅布迪尔汗经历两次改革,钱币的含银量、重量标准和钱币尺寸发生了变动。第一次改革后的穆罕默德迪尔汗为铜胎银衣,外镀两层银衣,含银量不超过40%。对于第二次改革后的穆罕默德迪尔汗,伊斯塔赫里有详细的记载,它们是“由铁、铜、银及其他不同种类金属”打制的,换言之,穆罕默德迪尔汗是低纯度的银币,这与检验分析相符(含银量超过40%)。穆罕默德迪尔汗主要在苏对沙那、费尔干纳、渴石、那色波等地流通。8世纪末,穆罕默德迪尔汗再次发生变动。据说,不花剌城民请求发行一种只在本城流通的钱币,801年以后不久发行了完全不含银的铜币,其式样与原布哈尔·护达迪尔汗相同,它以呼罗珊总督之名被称之为吉特里夫迪尔汗。这种钱币在9和10世纪时仅仅在不花剌城打制,主要在不花剌流通。关于吉特里夫迪尔汗 173,雅古特记载说:“(不花剌)人们有一种叫唉吐(吉特)里夫的迪尔汗,是由铁、铜、铅及其它的不同物质混制而成的。这种迪尔汗只在不花剌及其四郊一带的境内通用;它是一种有图案的伊斯兰货币。” 174吉特里夫迪尔汗因其非银金属品质,其流通功能有限,无法与外界贸易。换言之,吉特里夫迪尔汗不具通货的功能,只能作为交换媒介满足本地区贸易的需要。

在发行之初,吉特里夫迪尔汗由于成色低,不花剌人拒绝接受,于是,政府规定吉特里夫迪尔汗与布哈尔·护达迪尔汗兑换比值为6∶1。后来,由于当地政府强行规定税款以吉特里夫迪尔汗征收,导致吉特里夫迪尔汗不断升值,几乎与银币等值,而在交税之时,吉特里夫迪尔汗与布哈尔·护达迪尔汗的换算率保持不变,这样,不花剌人实际上缴税额等于以前的6倍。 175不花剌人民受到的剥削加重了。

阿拔斯王朝的经济繁荣建立在对各族人民残酷剥削的基础之上,随着阶级斗争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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