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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诺曼底的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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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La Trinite)拥有一些欧洲北部最好的圣物,包括“基督的马槽和十字架上的木屑,和他曾经触摸过的面包碎屑,以及一缕他母亲玛丽的头发”,还有“圣塞西尔的手指,圣丹尼斯的头发,圣乔治的血,甚至还有几具圣徒的遗体”。【92】

他们如此虔诚,原因之一是他们本是不能结婚的近亲,他们的结合曾经遭到教皇和诺曼神父的反对,主要的反对者包括意大利修道院院长兰弗朗克(Lanfaranc)。威廉驱逐了兰弗朗克,派手下没收他的修道院。但后来有一天,在威廉自诺曼底出发去往他处的途中,他偶遇了兰弗朗克,两人交谈了一番,从此和解了。威廉说服了兰弗朗克,让他终于不再反对这门婚事。(这是倾向诺曼人的史家所记载的,至于威廉到底是如何说服神父的,就只能靠我们自己想象了。)

在那次疯狂的朝圣旅途之前,罗贝尔公爵给了赫勒芙一个很好的归宿。他为她安排了一桩婚姻,丈夫是一位当地贵族,婚后赫勒芙生下两个儿子——莫泰恩(Mortaine)的奥多和罗贝尔。威廉公爵在统治期间,对母亲的家族势力仰仗颇多,因为这是他唯一能够信任的力量,至于父亲那边的势力,威廉则完全不敢信赖——其中很多人都试图谋杀他。

在经历了残酷的童年生活之后,19岁的威廉遇到了统治生涯中的第一次叛乱,这次叛乱发生在瓦尔沙丘地区(Val-es-Dunes),由敌对的诺曼军阀首领发起。威廉在第一场战斗中勇猛地冲锋陷阵,从那之后,他亲身参加了一系列激烈的战斗。1051年在阿朗松地区(Alençon)发生了一次叛乱,叛乱者们为了羞辱威廉,高声喊道:“走开!你这个皮革匠!”这是暗示威廉的出身,他们觉得这样喊叫非常有趣。威廉在占领这座叛乱城市之后,把三分之二的市民绑到桥上,并当众斩下四肢。威廉可真是开不起玩笑。

1053年发生了最后一次诺曼内部的暴动。叛乱首领也叫威廉,他受到法兰克国王的资助,叛乱在次年2月达到高潮,诺曼军队和法兰克军队在莫尔泰梅(Mortemer)发生激战,诺曼一方取得最终胜利。此后,威廉取得了对诺曼底地区的绝对领导权,他理论上的领主法兰克国王不再对他造成任何威胁。

威廉打败了他所有的邻居,包括蓬蒂厄的盖伊(Guy of Ponthieu)和布洛涅的尤斯塔斯。1063年,他以莫须有的借口进犯南部的曼恩,先是花钱雇了两个小孩偷偷溜进城堡纵火,然后一举攻占了此城。曼恩伯爵沃尔特(Walter)是忏悔者爱德华的外甥,因此对英格兰王位有很优先的继承权。他和妻子博塔(Bota)一起被诺曼人监禁起来,不久后就原因不明地死去了,正如可以预料的那样。之后,威廉便强迫沃尔特的女儿嫁给了自己的儿子罗贝尔。



封建无政府状态


历史上的这段时期现在被称为“封建无政府时期”(Feudal Anarchy),意即国王权力被架空,实权都掌握在当地贵族手里。由于国王不能掌握有效的中央集权,而且此时民族的概念还未成形,所以但凡拥有一座城堡和一支私兵,地方豪族就可以为所欲为,几乎不受任何限制。这时只有私人的“正义”,地方领主各自为战,总的说来,并不是一个适合生存的时代,而且此时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远高于后来的中世纪晚期,毕竟在后一个时期,当地领主不能因为生气就随便将人处死了。【93】

论文明程度,诺曼人不会比撒克逊人高,但在战争方面,尤其是骑兵和弓箭兵方面,诺曼人都是最好的。在11世纪,他们就已经能够养育世界上战力最强的“军马”,高达14掌注27,比普通10掌的马匹要高得多。大约在这个时期,法国北部出现了骑兵冲锋的作战方式,非常迅捷高效,破坏力惊人。诺曼人还发明了风筝状的盾牌,比传统的圆形盾更适应马上作战。骑兵作战是一项非常昂贵的活动:每个诺曼骑士要携带四匹马,一匹骑到战场,一匹用于作战,一匹供侍从乘骑,还有一匹负辎重。

就连诺曼神父也参与到战争中,其中包括征服者威廉同父异母的弟弟奥多主教,巴约挂毯(Bayeux Tapestry)上就有他挥舞棍棒参与作战的形象。宗教人士在战场上只能使用棍棒或钉头锤,而不能使用剑,因为他们不能刺伤敌人,这听起来非常有意思,因为它们造成的伤害其实差不了多少。

诺曼军队的劣势之一在于他们独特的盔甲,就是我们能联想到的最经典的诺曼士兵的打扮,因为黑斯廷斯战役交战双方的士兵都穿同样的长袍盔甲,头上衬着头巾。圆锥形的头盔之下,有一根棒架在鼻子上方,称为鼻架,以及一副保护脖子的“护颈”,都成为贵族地位的标志。【94】实际上,区分他们的特征就是撒克逊人通常都留胡子,而诺曼人常修理胡须,头发也剃得更短。

锁子甲能够保护士兵免受大部分武器的伤害,除了用剑和双手斧从正面攻击。这种双手斧是英格兰精英侍卫常用的武器,能够轻易劈开那时的锁子甲和盾牌。维京剑也是这时威力巨大的进攻武器,据说它能“很轻易地将马上的士兵连人带甲劈成两半,而且只有他动一动时,他的尸体才会裂开”。【95】当士兵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劈成两半的时候,表情一定惊恐万分!

诺曼人还改造了横式长矛,这种长度在9~11英尺之间的矛一旦投掷出去,威力相当致命(它还能轻易从尸体上拔出来,以便接着使用)。

诺曼底约有100万人口,大致是英格兰的二分之一,但由于诺曼人崇武好斗的民族天性,威廉拥有的可支配兵力达3万,而哈罗德的兵力不及其一半。英格兰作为岛国,本来很大程度上免于来自大陆的入侵,因此军事化程度也就相对较低,他们没有培育最新的兵种——弓箭兵,战马饲养也远远落后于大陆。

威廉成了第三个入侵英格兰的诺曼人。在阿尔弗雷德王子登陆英格兰的尝试悲剧收场之后,罗贝尔公爵以表亲爱德华的名义也做了一次尝试,但被一场大风吹散了船队,最终只能从爱尔兰海峡登陆。他随即决定,既然已经来到这里,索性就先占领布列塔尼。当然,这说不定本来就是他的目的。

威廉在稍后宣称,爱德华曾允诺自己英格兰国王之位,哈罗德 • 戈德温森也曾宣誓效忠自己。这其实不太可信,即使爱德华或哈罗德向威廉保证过王位(虽然可能性不大),他们也没有权力将王位授予威廉,因为那时王位的归属是由维坦决定的。

威廉称哈罗德曾亲自宣誓效忠自己,这件事如果为真,那应该发生在1064年哈罗德拜访诺曼底时。哈罗德的这次旅程原因成谜,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为了带回自己最小的弟弟乌尔夫诺斯,以及侄子哈康——也就是斯韦恩的儿子,这两个孩子当年都作为人质到了诺曼底,至于成为人质的原因我们目前仍不清楚。在去往佛兰德的路上,哈罗德可能因遭遇了海上风暴而迷路了,或是遭到算计而发生了船只碰撞,总之他和他的手下都被蓬蒂厄公爵盖伊俘虏了。盖伊是威廉的姐夫,同时也是出了名的劫持人质者。蓬蒂厄令人闻风丧胆的原因在于,这里不仅经常发生海难,而且还有“拉冈”(lagan)的习俗,即当地领主对失事船只有绝对支配权。这样一来,这里的人们就经常给出错误的航海信号,杀死遭遇海难的人。沿海城镇长年以此为生,他们故意熄灭灯塔的光,然后偷盗过往船只的所有货物。直到近代,船只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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