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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兰开斯特家族的遗产:1399~1449年的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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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理解玫瑰战争的起因,我们必须追溯到1399年,当时的英格兰国王理查二世被兰开斯特公爵博林布鲁克的亨利推翻,当时人们大多认可他的王位合法性。直到1461年的议会中,拥有大多数支持者的爱德华四世登上了王位,博林布鲁克的亨利(理查四世)“违背上帝之律法,丧尽对王室的忠诚,摒弃曾立下的忠贞誓言”篡位弑君的非法行径才浮出水面。这一段记录并没有被英格兰遗忘,因为在1399~1461年期间,英格兰人民饱受战火的苦难摧残,记录下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残酷战争。11399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它披露了都铎王朝内战的核心。但现代学术的研究主要都是在解释英格兰内战爆发的表面原因,这些解释并不能长期站得住脚。而我们也不必死守固有的观念,1399年在对于玫瑰战争的解释中应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15世纪前半期,兰开斯特王朝在政治舞台上十分活跃,历史记录了当时兰开斯特家族夺取王位的情况,王权的本质和王权受到的牵制,以及兰开斯特家族为证实王权合法性所作的诸多努力,这些都为1455年爆发战争提供了必要的先决条件。



图1-1 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油画像(1590~1610),作者不详。(©英国国家肖像馆,伦敦)



1399~1413:王权合法性问题


1399年9月30日,圣阿萨夫主教(Bishop of St Asaph)在议会中向上下议院的议员们大声宣读了国王理查二世的33条失职罪责,列举其收缴苛捐杂税、非法杀害臣民、蔑视大宪章并且压迫民众等暴行。这些指控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事实,理查二世本人似乎也已经认罪,这显然证明他并不适合执政。当理查二世的罪行被一一罗列时,博林布鲁克的亨利站了出来,宣布他通过亨利三世的血统继承王位,并打算从目前“政府毫无作为和国家法律法规如一纸空文的境地中”2拯救国家。诺森伯兰伯爵和英格兰的财政大臣随后询问议会是否接受博林布鲁克的亨利作为他们的国王,最后他们一致表示支持。

1399年的事件的确是革命性的。理查二世对王权有不同的看法,与他的臣民观点日益相左。简单地说,英格兰的法律是议会基于人民的意愿制定的,而理查二世认为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王权高于法律。理查二世确实是一个经过主教受膏、无可置疑的合法国王,而他的下台改变了中世纪英格兰的政治文化。更确切地说,因为理查二世的王位合法性,他失去王位和兰开斯特家族获得王权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事件。博林布鲁克的亨利登上王位基于三个原则。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新的兰开斯特国王强调了国王承担他的加冕誓言和统治共同利益的义务。理查二世正是因为打破了他的誓言和“政府毫无作为”而被剥夺了王位。因此,亨利四世重申了国王维护正义,捍卫国家的义务,强调了公正地征税,确保王室财政的稳定,这一期望主导了兰开斯特王朝统治的第一个十年期间的政治进程,而且一直围绕着税收问题和对议会的王室责任这点展开。亨利四世甫一即位,承诺不会对其臣民施加苛捐杂税,希望用理查的财产和兰开斯特王朝的资源为稳定的王室财政提供基础。然而,时隔不久,亨利四世就面临着国内的叛乱和国外同苏格兰的战争,不得不要求议会纳税。1401年,议会要求在满足国王需求前,先得弥补他们的不满。于是,三年之后,议会有条件地给予了税收援助,条件是国王同意征税过程和开支情况由特别财政官监督。更糟糕的是,在1406年,所有的王室开支都受到议会任命的枢密院的审查,迫使亨利四世抱怨“国王不会交出账单”。3

其次,兰开斯特王朝的合法性得到了民众的支持。亨利四世是由国会认可的国王,但是从兰开斯特政治文化的本质上来说,亨利四世的王位不仅仅由下议院所评判。正如米歇尔·贝内特所言:“人们普遍认为,亨利之所以能登上王位,是因为他的承诺赢得了民心。”4直至1402年,有人抗议亨利提高征税,为了自己的皇室开销而损害了民利。更重要的是,亨利逐渐显现出了违背自己诺言的行为,不仅在其统治期间言行不一,而且立了伪誓:1399年亨利登上王位之初,宣称自己只是为了复兴兰开斯特公国。而1405年约克家族的斯克罗普大主教(Archbishop Scope)的叛乱也是针对于此。早在1402年5月,全国颁布了公告,对国王背信弃义的行为辟谣,宣告“国王一直,也将永远站在国家法律与人民利益的一方”。5在兰开斯特王朝统治的最初十年里,国王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不利位置,其王权合法性不断受到质疑。根据一份记录显示,国王甚至被迫公开承认,并不是他主动夺取王位的,而是“恰好被推选上王位”。如果情况属实,这无疑充分地证明了兰开斯特王朝根基动荡。

最后一点,兰开斯特王朝也有自己的记录资料。亨利翻遍了国内修道院的档案馆,去证明兰开斯特伯爵埃德蒙德·克罗奇贝克(Edmund Crouchback)实际上是亨利三世的长子。这样就佐证了爱德华一世是理查二世的曾祖先,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虽然在议会中这一点被几番暗示,但是因为亨利的母亲,兰开斯特家族的布兰奇(Blanche)的身份,亨利的说辞难以使人信服。然而,亨利有冈特的约翰的血统,而约翰是爱德华三世的第三子。如果我们承认1376年爱德华在男性继承人中有权登上王位,那么亨利也有了正当理由。但是,亨利王权继承人的身份得到认可,那么莫蒂默家族,也是爱德华三世的第二子——克拉伦斯的莱昂内尔和其女儿菲利帕(Philippa)的后代,也就有了更合法的继承权。亨利的王权合法性存在明显漏洞,实际上,在他执政的前7年间,有不下四次亨利被迫承认,兰开斯特家族是在议会推选下登上王座的。

亨利之所以存在这样的弱点,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原因。他登上王位是以一个派系领导者的身份,而他富有的家私是推动其成为王国的执政贵族的重要因素。因此,亨利信赖着自己和父亲的忠心扈从们,如托马斯·欧平汉爵士(Sir Thomas Erpingham)、托马斯·瑞普森爵士(Sir Thomas Rempston)、休爵士(Sir Hugh)、罗伯特·沃特顿爵士(Sir Robert Waterton)、约翰·诺伯里爵士(John Norbury)以及其他几位在流放中的密友,如阿伦德尔伯爵托马斯(Thomas,Earl of Arundel)。后者是坎特伯雷大主教。1397年,托马斯因支持1386年的上诉者而被理查二世撤职。托马斯陪同博林布鲁克的亨利返回英格兰,并成为兰开斯特王朝的中流砥柱之一。亨利对兰开斯特王朝的盟友十分倚重,并对自己的王位合法性十分敏感,这一切也在1399年显露无遗。1399年,君臣的这种信赖关系出现溃散。约克公爵埃德蒙德年老无力,最终于1402年去世,但他的儿子拉特兰伯爵(Earl of Rutland)却不值得信赖;同时,诺福克公爵的继承人托马斯·莫布雷(Thomas Morbray)还未成年,牛津伯爵和马奇伯爵的继承人也同样年幼。从1400年起,国王亨利以叛乱为由,一直掌控着肯特、索尔兹伯里和亨廷登(Huntingdon)的伯爵爵位。另一方面,德文郡伯爵、萨福克伯爵和沃里克伯爵出于种种原因,并不参与国家事务。阿伦德尔伯爵和斯塔福德伯爵年轻气盛且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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