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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开始驯养动物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仅为获取食物而进行的狩猎行为在持续发生,而且农业型社会本身也促进了新型狩猎方式的出现,其中有一种方式属于高度商业化。这种专门的狩猎方式便是捕获当时用于长途贸易的各种动物产品。有时,这些猎手来自于如古埃及这样的社会,其在经济和意识形态层面都非常重视农业。[34]在古代中国,这些猎手的存在也十分明显,如在中国的律条中便有相关内容针对职业猎人的管理与税收。[35]
然而,更发人深思的是,甚至连真正的狩猎—收集者也融入了长途商业的网络之中。一个很少有人注意的例子便是关于天堂鸟羽毛的贸易。这种多彩的羽毛产于新几内亚,两千年来被运往中国、印度、西亚和太平洋地区。[36]另一个人们更为熟悉的例子是北方皮草贸易,易货贸易和纳贡关系将狩猎—收集者与大型国际贸易系统联系起来。例如,在9~12世纪,伏尔加—乌拉尔河流域与西西伯利亚地区的居民便向伏尔加河中部地区的保加利亚人供应高档皮货——如黑貂、白貂和黑狐——后者则将这些皮草制品卖给商人,由商人将这些货物运往中东的皮草市场以高价出售。[37]
仅从这些例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许多经过长途运输的动物制品都是来自遥远而闻名之地的名贵货物。从数量和价值上看,皮草或许是最重要的货物,但象牙和鹿角等也同样经过了长途运输。从史前时代起,象牙便因其品质、色泽、凉感、质地、持久度及所象征的权力而拥有大量的需求。[38]或许更令人惊讶的是海象牙与独角鲸尖角的运输所涉及的广泛范围:这两类角质产品原产于北冰洋和北太平洋,中世纪时被运往了从中国到阿拉伯世界的众多市场。[39]
我们也需要讨论一下活动物的运输,这一点之后将会再次论及。在此,一个简单的例证便可以清楚地说明其商业潜力。1680年代,有人目睹了暹罗国王设陷阱捕猎大象,再出口印度。据称,每年出口的这三四百头大象是王室国库的重要收入来源。[40]
尽管稀有度和新奇度主宰了动物与动物制品的长途运输,并因此促进了大部分商业型狩猎的发展,但是文献中也记载了许多其他的普通商品。7~8世纪,暹罗国还向日本出口了大量的鹿皮。[41]那时,在大多数前现代社会中都有着商业猎手的顾客;王室对狩猎活动的持续兴趣显示,这始终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行业,并且直至今日仍是一个活跃的领域,而这一点应当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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