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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政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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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汗国实质上是“阿史那氏的家产国家”,因此,历代可汗皆出自阿史那氏,汗国的一切显爵几乎全部由阿史那氏垄断。西突厥汗国是建立在阿史那氏奴役异姓突厥、铁勒诸族,及中亚地区昭武九姓诸国的基础之上的,其政治结构与东突厥汗国基本相同。

突厥汗国的政治基础是大小可汗采邑分国制度。在突厥汗国内,权力最高的是可汗(Qaghan)或“大可汗”,由阿史那氏的首领充任。可汗原是鲜卑族对贵人的尊称,柔然酋长社仑首先把它用于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以后哒、突厥、蒙古等族都沿用可汗称呼最高统治者。可汗既是汗国内牧场、牲畜的最高所有者,也是汗国所属诸民族、诸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东突厥大可汗的牙庭建在于都斤山(今鄂尔浑河上游杭爱山之北山),西突厥大可汗的牙帐原建在三弥山(今新疆库车北天山南麓),统叶护可汗将西突厥汗庭移至“石国北之千泉”。突厥大可汗有自己的侍卫军,主要以阿史那氏子弟充任,取名为“附离”,意思是“狼”,他们的地位高于一般军士。

大可汗将国家分封给他的子弟,管理一方的可汗子弟被称为“小可汗”。突厥文《暾欲谷碑》第一碑西面第二行、第三行的Qan,就是汉籍中的“小可汗”。西突厥汗国也设置了小可汗,据《旧唐书》记载:“阿悉吉阙俟斤与统吐屯等召国人,将立欲谷设为大可汗,以咥利失为小可汗。”在统叶护时期,西突厥汗国版图扩大,统叶护在石国、活国二地分别建置了北面小可汗与南面小可汗,首任南面小可汗的是统叶护之子呾度设,其后裔世君活国。

突厥游牧汗国还没有定型的可汗继承制度,大汗位的承继,一是要秉承去世可汗的遗愿,二是经过国人会议的同意。父死不必子继,或传位于弟,或传位于侄。实际上,军事实力雄厚者得以立,因此,突厥王子、亲王结党营私、拥兵自重,兄弟争立、叔侄相攻,外示和同、内怀猜忌。频繁的汗位争夺和内讧加剧了游牧社会固有的分裂趋势,助长了小可汗或强大部落首领的割据倾向。这种局面在统叶护后期十分激烈,汗位之争最终导致西突厥汗国的分裂。

突厥可汗之妻的称号是可敦,汉语另译为可贺敦。依突厥旧制,可敦出自铁勒族阿史德氏,以后由于政治需要,可汗常娶中原王朝公主为可敦。在突厥汗国,母权制残余长期保留下来,因此,可敦在汗国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可参与国家政治、军事、司法、外交等大事的决策。在废立可汗之时,可敦的意见很重要,如处罗卒,义成公主以其子奥射设丑弱,废不立之,遂立处罗之弟咄苾为颉利可汗。在出兵御敌、司法和接待外宾等大事中,可敦也可以拿主意,如“北蕃夷俗,可贺敦知兵马事”,“其(菩萨)母乌罗浑主知争讼之事,平反严明,部内齐肃”,“鸿胪卿袁振往谕帝意。默棘连置酒,与可敦、阙特勤、暾欲谷坐帐中”。可敦可以左右可汗的行为,“可汗怒,欲杀之,为其妻所抑而止”。

最初,突厥汗国官职有10等,以后发展为28等。这些官职由氏族酋长、部落首领等贵族担任。据《周书》记载:“大官有叶护(Yabghu),次设(Shad),次特勤(Tegin),次俟利发(Elteber),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通典》所举官号,较《周书》、《隋书》详细。有些高级官职实行“父兄死则子弟承袭”的世袭制,据《通典》记载:“其官有叶护,有设,有特勤,常以可汗子弟及宗族为之;又有乙斤屈利啜、阎洪达、颉利发、吐屯、俟斤(Irkin)等官,皆代袭其位。”

叶护职位相当于小可汗,常由可汗之弟充任。在西突厥汗国,叶护是常设的官职,地位很高,似为可汗之副,任此官职者往往成为可汗的继承人。西突厥可汗室点密本人曾任莫贺咄叶护;射匮可汗之弟原也是叶护,继位后为统叶护可汗;统叶护之子原来也位居叶护,继任可汗后被称肆叶护可汗;阿史那贺鲁曾任叶护,称沙钵略叶护;阿史那步真也是叶护出身,名为咄陆叶护。

叶护之下是设,中文转写为“杀”、“察”、“煞”。设是掌握兵权的大官,对此,《周书》中有明白的界定:“别部领兵者谓之设。”设由可汗的直系亲属担任,常以可汗子弟及宗族为之。设必须是纯阿史那氏血统,如阿史那思摩虽出身于阿史那氏,但由于其面貌类似胡人,疑其非阿史那氏族,只能为特勤,而不能授予设一职。史书记载,突厥可汗默啜曾立其弟咄悉匐为左厢察,立可汗骨咄禄(Qutluq)之子默矩为右厢察,各主兵马二万人;又立自己的儿子匐俱(Bögü)为小可汗,位在两察之上。可见,设的地位在小可汗或叶护之下。不少可汗在即位之前曾任设一职,如颉利可汗原为莫贺咄设(Baghatur Shad),处罗可汗原为俟利费设,突利可汗原为泥步设。设领兵,专制一方,有自己的牙帐。据《旧唐书》记载:“颉利……初为莫贺咄设,牙直五原之北。设有权在辖区内征税。”

特勤是可汗子弟的封号,当然也由阿史那氏独占,如骨咄禄可汗之子为阙特勤,默啜可汗之子为墨特勤。不少可汗出身于特勤这一爵位,如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原为薄布特勤。起初,特勤的权势并不大,主要职务是内典机要,外理邦交,常奉命出使,商讨国家大事。后来,由于特勤有封地、部曲,在此基础上,他们势力大起来。

啜是西突厥汗国的部落首领,在西突厥的10个部落中,统领咄陆五部的酋长被称为啜。每个啜管辖一个部落。啜的权力随部落大小强弱而定,大部落的酋长可以左右突厥可汗的废立,据《通典》记载:“贞观十五年,部下屈利啜等谋欲废咄陆,各遣使诣阙,请立可汗。”

在突厥《阙特勤碑》东面34行中,曾有Ulugh Irkin,即“大俟斤”。俟斤或大俟斤与啜一样,也是部落首领,西突厥五弩失毕部首领称为俟斤,每个俟斤管辖一个部落。据《隋书》记载:“独洛河北,有仆骨、同罗(Tonqra)、韦纥、拔也古(Baqirqu)、覆罗,并号俟斤。”可见,此官名原出自铁勒族,史称九姓回纥之一多览葛酋长亦号“俟斤”,此官不限于突厥人,其他臣属部落首领也授予该职。如契丹“君大贺氏,有兵四万,析八部,至于突厥,以为俟斤”。

阎洪达是评议国事之官,据《隋书》记载:“官有阎洪达以评议国政”。

颉利发的中文转写为“俟利发”。最初,颉利发是突厥汗国赐予被征服牧区的部落酋长和牧主的官职,这些酋长或牧主在接受突厥汗国的分封、赐号之后,有权继续统治本族牧民,成为汗国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以后,被征服的定居国国王在接受突厥人的统治之后,也被赐予颉利发称号,继续统治其国。

吐屯是突厥汗国派遣到各属部和属国的监察之官,由阿史那氏出任。吐屯负责监督各属部和属国赋税的缴纳。据《太平广记》记载,“突厥谓御史为吐屯”,“吐屯”职掌与唐御史略同。御史亦以监察为职责者也。69

突厥政权组织的职官无固定员额,分工也不明确,尤其是文武官员的区分不明确,大小官员,上至可汗,都统领军队,亲临战阵。

突厥汗国内存在着“国人会议制度”,国人会议实际上是贵族会议,由突厥各部族部落的大小伯克(Beg,即贵族)组成。国人会议的权力很大,对国中重大事件,包括汗位继承、对外征战、媾和等享有议决权。有关国人会议操纵汗位继承之事,《新唐书》记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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